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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綸

宋朝官吏

張綸,字公信,宋代汝陰(今安徽阜陽)人。少倜儻任氣。舉進士不中,補三班奉職,遷右班殿直。四川王均起義,朝廷遣軍鎮壓,張綸主張“曉諭召撫”,綸出任江淮制置鹽運副使,改革鹽稅舊制,增設鹽場,使鹽課扭虧為盈。

人物介紹


字公信,汝陰(安徽阜陽)人。少豪俠任氣。
考進士不第,補三班奉職,遷右班殿直。
四川王均起義,朝廷遣軍鎮壓,張綸主張“曉諭召撫”,請官府與義軍會盟,立碑境上,多年相安。綸出任江淮制置鹽運副使,改革鹽稅舊制,增設鹽場,使鹽課扭虧為盈。
后張綸代知泰州,三次上表,請修海堰,率民工修海堤75公里,使當地農業生產得以恢復和發展,受到百姓擁戴,為他建生祠以表敬重,張綸富有同情心,在江淮道上見到流離失所的騅民,他憤嘆曰:“此乃有司之過!”遂取奉銀置衣,發給受凍難民。
《宋史》載有《張綸傳》。
宋史記載
循吏--張綸(?-1085)
字公信,潁州汝陰(安徽阜陽)人。少倜儻任氣。舉進士不中,補三班奉職,遷右班殿直。
從雷有終討王均於蜀,有降寇數百據險叛,使綸擊之,綸馳報曰:“此窮寇,急之則生患,不如諭以向背。”
有終用其說,賊果棄兵來降。以功遷右侍禁、慶州兵馬監押,擢閣門祗候,益、彭、簡等州都巡檢使。
所部卒縱酒掠居民,綸斬首惡數人,眾乃定。
徙荊湖提點刑獄,遷東頭供奉官、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
奉使靈夏還,會辰州溪峒彭氏蠻內寇,以知辰州。
綸至,築蓬山驛路,賊不得通,乃遁去。
徙知渭州。改內殿崇班、知鎮戎軍。奉使契丹,安撫使曹瑋表留之,不可。
蠻復入寇,為辰州、澧鼎等州緣邊五溪十峒巡檢安撫使,諭蠻酋禍福,購還所掠民,遣官與盟,刻石於境上。
久之,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
時鹽課大虧,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石。
復置鹽場於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百五十萬。
居二歲,增上供米八十萬。
疏五渠,導太湖入於海,復租米六十萬。
開長蘆西河以避覆舟之患,又築漕河堤二百里於高郵北,旁錮鉅石為十達,以泄橫流。
泰州有捍海堰,延袤百五十里,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
綸方議修復,論者難之,以為濤患息而畜潦之患興矣。
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獲多而亡少,豈不可邪?”表三請,願身自臨役。
命兼權知泰州,卒成堰,復逋戶二千六百,州民利之,為立生祠
居淮南六年,累遷文思使、昭州刺史。
契丹隆緒死,為弔慰副使。
歷知秦、瀛二州,兩知滄州,再遷東上閣門使,真拜乾州刺史,徙知潁州(從五品),卒。
綸有材略,所至興利除害。
為人恕,喜施予,在江、淮,見漕卒凍餒道死者眾,嘆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
推奉錢市絮襦千數,衣其不能自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