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推理
直接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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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ediate inference
傳統邏輯里某些只有一個前提的演繹推理。直接推理主要包括3類:①根據直言命題的對應關係的推理,有16種形式。②換質和換位。傳統邏輯稱這類推理為eduction,意為引申、推斷,也譯為直接推理。對直言命題交替使用換質換位可以得到各種結論,見下表。在日常思維中容易發生的錯誤是從SAP推出PAS。現代邏輯認為,換質和SEP、SIP的換位是有效的,但如果考慮到空類,換位從全稱前提得出特稱結論就是無效的。③其他直接推理。主要有附性法和複雜概念推理兩種。附性法的形式為:所有S是P,所以,所有AS是AP。AS中的A與AP中的A表示同一性質,否則就產生歧義而推理無效。複雜概念推理的形式為:凡S是P,所以,凡與S有關係R者是與P有關係R者。結論中兩處關係R表示同一種關係,否則就會產生歧義而推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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