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臨時大總統公布陸海軍勳章令:依《陸海軍敘勛條例》,有殊勛者,給與白鷹勳章。
三等白鷹勳章
始自清
同治二年(公元一八六三年)製造金寶星及銀牌,頒贈與助剿股匪有功之外國人士。中華民國開國以後,
陸軍部制定「勳章章程」,規定勳章種類為九鼎、
虎羆、
醒獅三種,每種各分九等。此後政府又陸續公布「頒給勳章條例」、「陸海軍勳章令」等相關法令,訂定大勳章、
嘉禾勳章、白鷹勳章、文虎勳章、寶光嘉禾勳章等。
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後,上述勳章全部廢止。
曹錕像佩戴“白鷹勳章”
北洋政府於民國元年(1912年)12月 6日頒發《陸海軍敘勛條例》和《陸海軍獎章令》,民國三年(1914年)1月14日頒發《陸海軍勳章令》,到民國五年又作過幾次修正和補充,根據這些法令先後設置了“大勳章”、“大綬寶光
嘉禾章”、“嘉禾勳章”、“白鷹勳章” 、“
文虎勳章”、“
勛表”和“陸海軍獎章”,以及“功績”、“學術”、
射擊等獎章。“大綬寶光嘉禾章”分為五等,其餘勳章分為九等。分九等者,一至四等授予將官,三至六等授予
校官,四至七等授予尉官和准尉見習軍官,六至九等授予士兵。授予勳章時 均附給執照,有的勳章還可以憑執照領取年金。陸海軍獎章分為四等,一至二等獎給軍官,三至四等獎給士兵。勳章的圖案:“大勳章”由兩層
八角星組成,中間繪製日月星
辰山龍華蟲等12種事物。 “大綬寶光章”、“寶光勳章”外形為兩層以八組寶劍組成的八角星,中間雙邊圓圈夾層內鑲嵌珊瑚圓珠,圓心內鏤刻“嘉禾”(即長得特別茁壯的
禾稻)
谷穗。 “白鷹勳章”為兩層光芒線組成的八角星,中間鏤刻白鷹圖案,用標於鷹頭頂上方的
五角 星數量區分等級,星多者為高。“文虎勳章”的外形與白鷹勳章略同,中心圓圈內鏤刻
文 虎一隻,勳章的等級用圓圈外上方的五角星
數量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