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統計
對外貿易統計
對外貿易統計是指運用統計理論和方法,搜集、整理、分析一個國家商品輸出和輸入情況的工作。我國對外貿易統計包括對外業務統計和海關統計。前者主要是外貿業務部門對其經濟活動的數量方面進行調查、整理、分析,涉及出口成交、交貨,出口貨物的購進、調入,進口訂貨、到貨,進出口貨物的數量價格、金額、商品類別、國別、口岸別等方面,後者主要是海關部門對其經濟活動的數量方面進行調查、整理、分析,涉及進出口貨物總量、總額、出超、入超、國別、口岸別等方面。
其主要指標有:
進(出)口商品實物量、按各項商品的計量單位計量的進(出)口商品運量(數量)。它不受貨物價格波動、國際貨幣匯率變動、估值方法和計價方式不同等因素影響。由於不同類別的商品計量單位不同,或者由於單價價值上的差別過大,因而不能直接匯總。
進(出)口商品額、進口額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從國外進口商品的全部價值。它是按到岸價格(CIF)即貨物出售時的價值,加上貨物運到進口國邊界的運費和保險費計算的價值。出口額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向國外出口商品的全部價值。它是按離岸價格(FOB)即在出口國邊界的船上(或火車上、汽車上)交貨價值計算,包括出口稅、出口國的國內稅和類似的其他費用。把所有國家的進口額和出口額都折算成為同一貨幣單位(通常為美元)加總起來,便得出世界進口總額和世界出口總額。反映一國外貿規模的大小,除用進口額和出口額表示外,還常用進出口總額即進出口額的合計數來表示。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進口額和出口額的差額,稱之為外貿差額。出口額大於進口額,叫外貿順差或出超;出口額小於進口額,叫外貿逆差或入超;出口額和進口額相等,叫外貿平衡。
對外貿易分別按出口和進口編製貿易額、貿易價格及貿易量三個相互聯繫的指數。對外貿易統計價格指數通常以選定的若干出口商品小類的單位價值和若干進口商品小類的單位價值,分別編製單位價值指數來代替出口和進口的價格指數。對外貿易數量指數通常採用“價格消除法”,以單位價值指數除貿易額價值指數來推算。這三個指數的相互聯繫,可用以分析一個國家的外貿額的變動分別在多大程度上是因進出口實物量變動和國際市場價格漲跌造成的。
此外,還計算進出口貿易比價指數。它是以同一期間(月或年)出口單位價值指數與進口單位價值指數相比,用以考察出口價格與進口價格在價格變動中的相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