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立

原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長

高自立(1900.07.07~1950.01.09) 江西省萍鄉人,原名高省煩,曾用名高志立、高節源、化名李友生、周和生。192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紅三軍政委兼軍委書記,紅五軍團十五軍政委兼軍長,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後方辦事處政委,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工農監察委員會委員,中央審計委員會委員,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長,共產國際監察委員會委員,陝甘寧邊區政府代主席,中共七大正式代表。1950年1月9日因病在瀋陽逝世。

人物簡介


高自立
高自立
高自立原名高志立,號省煩,排行節原,化名李友生、周和生。生於江西萍鄉縣(今萍鄉市安源區青山鎮源頭村)人。192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萍鄉從事工人運動。1927年馬日事變后,負責恢復萍鄉縣工會、農會組織。后奉命帶領百餘名安源工人赴武漢,編入國民革命軍第二方面軍總指揮部警衛團。同年9月參加湘贛邊界秋收起義,后隨部隊到井岡山,曾任紅4軍31團連黨代表、第3縱隊支隊黨代表。參加創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鬥爭。1930年起,任紅4軍3縱隊政治部政務處長,紅12軍34師政治委員,紅一方面軍第64師政治委員,第3軍政治委員,率部參加中央蘇區第一、二、三、四次反“圍剿”。1932年任紅5軍團15軍43師政治委員,6月調任15軍政治委員兼軍長,率部參加漳州、南雄水口等戰役。1933年任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後方辦事處政治委員,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工農檢查部副部長、代部長。1934年1月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任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長。同年6月赴莫斯科,出席共產國際第七次代表大會,當選為共產國際監察委員會委員。1938年回國後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代主席兼黨團書記,副主席兼民政廳廳長,建設廳廳長,邊區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和邊區政府秘書長。1945年起,任中共中央冀察熱遼分局委員兼財經委員會書記,東北行政委員會冀察熱遼辦事處副主任。1950年1月9日在瀋陽病逝。

人物生平


早期革命經歷

高自立(1900—1950),原名省煩,安源區青山鎮源頭村人。出生於農民家庭,尚在母腹中,父親就因病去世,由伯父撫養成人。9歲時進私塾讀了4年書,13歲到安源“豫興紅”雜貨店當學徒,后又在南坑、長平里、湘東、上栗和萍鄉縣城內當了十餘年的學徒和店員。他聰明好學,精明能幹,能雙手同時打算盤,而且又快又准。1925年,高自立參加安源路礦工人俱樂部活動,在安源從事工人運動,是工人運動的骨幹分子,主動幫助安源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採購貨物,清理財務帳目。1926年9月,北伐軍佔領萍鄉城,萍鄉和安源工人組織相繼恢復建立,高自立參加了店員工會,縣總工會成立后,又到縣總工會和消費合作總社管總帳,併兼任公有財產保管委員會委員。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7年“馬日事變”后,6月5日,湖南反動軍隊李仲任部進犯萍鄉,搗毀縣黨部、工會、農會等革命團體,逮捕革命同志,是為“六五”事變。高自立與兩百多名革命群眾被關押在縣政府監獄內,后得工人糾察隊破獄獲救。根據黨組織的指示,高自立參加了恢復縣總工會、縣農會和生產消費合作總社的工作。不久,1927年7月奉命到醴陵為葉挺軍招募新兵,不久率170餘名安源工人糾察隊員和失業工人幾經波折,到達武漢,,加入國民革命軍第二方面軍第四軍第二十四師,擔任第二方面軍總指揮部警衛團戰士、連黨支部書記。不久,所在警衛團由團長盧德銘率領,從漢口趕赴南昌參加起義。途中獲悉起義部隊已經南下,追趕不及,就地整休。

土地革命時期

高自立在革命時期
高自立在革命時期
1927年9月參加湘贛邊界秋收起義,編入工農革命軍第一師第三團第十一連。隨部隊從修水出發,打長壽街,奪朱溪廠,占龍門廠。一路風餐露宿,傷亡慘重,總指揮盧德銘在蘆溪縣山口岩掩護部隊突圍時不幸犧牲。高自立隨部隊浴血奮戰,跟隨毛澤東上井岡山,任紅四軍第十二師第三十一團特務連黨代表。同時期在井岡山革命根據地擔任連黨代表的戰友有羅榮桓、粟裕。1929年1月,跟隨毛澤東、朱德率領的紅軍主力轉戰贛南閩西,創建贛南閩西革命根據地。1929年3月至12月任紅四軍第三縱隊第八支隊黨代表,9月至12月任中共第三縱隊第八支隊委員會書記、黨代表。1930年1月至2月任第三縱隊第九支隊政治委員、中共第九支隊委員會書記。同年初任紅四軍第三縱隊政治部政務處處長,後任中共縱隊委員會書記。參加井岡山和贛南、閩西地區的游擊戰爭。1930年10月任紅一軍團第十二軍第三十四師政治部主任、中共第三十四師委員會書記。同年12月至1931年1月任紅一方面軍第六十四師黨委委員或書記兼政治部主任。1931年5月高自立與粟裕(第六十四師師長)奉命率紅64師配合黃公略紅三軍等部參加板坑戰鬥,1931年夏至9月任紅四軍政治部主任、中共第四軍委員會委員。9月至11月任紅三軍政治委員兼軍委書記(原軍長黃公略),成為軍級幹部。
同年12月趙博生、董振堂率國民黨第二十六路軍在寧都起義,改編組建紅五軍團,他調任紅五軍團第十五軍第四十三師政委兼政治部主任、黨務委員會書記。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起義官兵的階級覺悟,按照紅軍政治工作制度和戰略戰術原則改造舊軍隊。以身作則,同甘共苦,深得幹部、戰士擁護和愛戴。1932年夏任紅五軍團第十五軍政治委員,1932年6月兼軍長。期間參加漳州戰役和南雄水口戰役。一次戰鬥中,他身負重傷,仍堅持指揮戰鬥,打退敵人進攻后,由戰士抬下戰場。至此高自立率部參加了中央革命根據地第一至第四次反“圍剿”鬥爭。養傷期間中革軍委成立了總兵部,高自立調任政委,主任楊至誠。1932年9月任中革軍委後方辦事處主任兼政治委員。1933年5月起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工農監察委員會委員、中央審計委員會委員。進入中央部門工作,任檢察委員、副部長。1934年1月在瑞金召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兼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長。1934年6月高自立格外被派往蘇聯莫斯科國際列寧學校學習,任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成員。1935年7月作為中共代表團代表,出席在莫斯科召開的共產國際第七次代表大會,為大會主席團成員,當選為共產國際監察委員會委員,成為國際政治人物。

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12月高自立回國到延安,有秋收起義“老人馬”和共產國際代表的雙重身份,高自立當時比毛澤東 最信任的羅榮桓還要受重用。1938年4月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張國燾叛逃,被邊區政府通令開除一切職務,由高自立接任邊區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兼黨團書記。至1941年11月期間任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同年夏至1940年10月兼任陝甘寧邊區政府民政廳廳長。1938年9月參加擴大的中共六屆六中全會。1939年初在陝甘寧邊區第一屆參議會上,當選為邊區政府委員、副主席兼農工廳廳長。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陝甘寧邊區中央局常務委員。1940年10月至1945年8月兼任陝甘寧邊區政府建設廳廳長。1941年8月至1945年8月任陝甘寧邊區政府黨團委員。1941年11月至1945年8月任陝甘寧邊區政府委員。參加延安整風運動。1942年4月擔任陝甘寧邊區政府系統整風工作的秘書。6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財經委員會成員、陝甘寧晉綏財經委員 會委員。同月至1943年4月兼任陝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1942年10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財政經濟辦事處成員。1945年4月至6月作為陝甘寧邊區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8月至1946年4月任陝甘寧邊區第二屆政府委員、建設廳廳長。1945年冬至1948年12月任中共冀熱遼分局委員兼財經委員會主任(1946年6月起)。1946年7月至1948年12月任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冀熱遼辦事處(后改為冀察熱遼辦事處)副主任。1949年任中共冀察熱遼分局副書記,東北行政委員會冀察熱遼辦事處副主任。

邊區影響


1938年初,在全民抗戰的熱潮中,高奉命回國,輾轉到達延安。4月,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代主席張國燾叛逃,被邊區政府通令開除一切職務,由高接任副主席、代主席。1939年2月,在邊區第一屆參議會上,他被選為邊區政府委員,2月6日宣誓 就職,被推為政府常務委員、副主席兼民政廳廳長。由於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擔任國共談判的中共代表,又是國民參政會的參政員,經常不在延安。根據《陝甘寧邊區政府組織條例》,在林離職期間,仍由高代理主席。廣州、武漢相繼淪陷,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以後,國民黨頑固派的政策轉向消極抗戰、積極反共。高堅決貫徹中共中央提出的三大政治口號 (堅持抗戰,反對投降;堅持團結,反對分裂;堅持進步,反對倒退) 和三條鬥爭原則(有理、有利、有節),反覆教育幹部在反摩擦鬥爭中保持警覺,“隨時隨地能應付自如,不為一時滿城風雨而慌張,不因一時平風息浪又失掉警惕” 。他在1940年5月給習仲勛的信中強調“要把握大局。因為不把握大局,便會以為摩擦凶了,就是統一戰線的全部破裂,以至上了反共分子的當。而要在緊張的情況下,站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他要求各分區即使在給國民黨頑固派以“有力的還擊”時,也“不應與對方的中下級翻臉”,多採取說服、感化的辦法。而對殺人越貨、搶劫財物、襲擊基層黨政機關的土匪,他則主張堅決剿滅。
1940年5月,他看了安塞縣的匪情報告后,於6月1日致函邊區保安副司令員王世泰和邊區政府保安處處長周興,要求“嚴加痛剿根絕”,“以安地方”。在中共中央的領導和邊區政府的努力下,危害邊區的40多股土匪被剿滅,國民黨頑固派的反共摩擦被遏制,邊區政權得到鞏固,人民得以安心生產。作為陝甘寧邊區政府的主要領導人,高把發展生產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還在1939年4月,他就按照中共中央號召開展生產運動的兩大目標,即擴大耕地60萬畝使糧食增收百分之二十和所有機關、部隊、學校人員一律生產自給,對陝甘寧邊區的生產運動作了“初步檢查”,提出了“加強對於生產運動的領導,使生產運動成為真正的群眾運動,是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先決條件”的觀點,促進了邊區生產運動的發展。
1940年10月邊區政府調整幹部,建設廳廳長劉景范調任民政廳廳長,高以副主席兼任建設廳廳長。從此,他更以相當精力抓全邊區的生產建設。1942年5月到1943年4月,還兼任了一年的邊區政府秘書長。他總結、推廣南區合作社的經驗,認為“南區合作社之所以成為模範,是領導的幹部起了決定作用的”。說南區合作社主任劉建章“是真正深入群眾的,善於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實事求是,德、才、資具備的合作社主任”。並在《解放日報》撰文,號召全邊區“向南區合作社學習” 。
1944年5月召開陝甘寧邊區工廠代表會議,高向大會作報告,闡述邊區自給工業發展的特點。他說,邊區工業由1938年的十幾家小工廠、270名職工到1943年發展到650多家工廠、1.2萬名職工,基本上實現了工業品自給,除了有趙占魁這樣一批愛護工廠像愛護自己生命一樣的有高度階級覺悟的新型工人這個決定性因素外,“公營企業,私營企業,合作企業,三種形式並進,政府均予以扶助和支持,這又是邊區全部自給工業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徵”。

葬於北陵


高自立陵墓
高自立陵墓
1950年1月,因工作操勞過度,積勞成疾,病逝於瀋陽,時年50歲。東北行政委員會為安葬高自立修建北陵烈士陵園。其墓為方形圓頂大型墓葬,墓高、寬各4米,長5米,鋼筋水泥頂,墓頂南沿正中立有一水泥制塗紅五角星,下面是一塊長方形水泥碑,上面鐫刻著高自立同志的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