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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街
一種商業街類型
美食街屬於商業專業街的一種類型,在全國沒有統一的規範標準。
美食街[一種商業街類型]
美食街作為商業街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身的定義僅僅局限於作為許多餐飲企業群聚所產生的經濟集聚效應的形式。第一個闡述產業集聚理論的是新古典經濟學家馬歇爾(1890)。他在《經濟學原理》中從定義外部經濟概念入手界定了地方性工業集聚的內涵,後人稱之為馬歇爾集聚。這個概念不僅反映了企業和產業集聚的地理特徵,也反映了“一業為主”的產業結構特點。早期對產業集聚概念的界定,較為關注與產業相關的生產聯繫,而忽視了地理接近性。波特(1998)則從產業鏈的角度來界定產業集聚,前者將集聚定義為圍繞一種或一系列相似產品生產鏈的地理集中,後者認為產業集聚包括一系列相關聯的產業和其他一些與競爭有關的實體。不同研究者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來表述這層含義,使得這概念變得模稜兩可。韓國工業地理學者朴杉沃把新產業區定義為“新興貿易取向性生產活動以二定規模在一定空間範圍內的集聚。”集聚是現實經濟活動的重要特徵,而經濟活動最終體現在產業上。自然產業特性就成為界定產業集聚的另一個基本特徵。由於產業特性作為反映集聚內部企業和各要素之間的聯結模式,其表徵並不統一,由此帶來了對產業特性描述的差異性。Porter在《國家競爭優勢》(1990)一書中正式提出了“產業集群”的概念,英文為Industrial Cluster。由於Cluster的意思是“緊密地生長在一起的同類東西”,所以有國內學者也將其翻譯為“簇群”、“聚集”、“集聚”等,造成概念上的混亂。根據集聚企業的類型不同,產業集群的形成主要經過兩個階段:一是以大量同類企業集聚為主的階段,二是以關聯企業和機構的集聚為主的階段。顯然,大量同類企業的集聚是為關聯企業和機構的產生創造市場條件的,沒有第一階段大量同類企業集聚是不可能吸引關聯企業和機構集聚的。前者被一些學者稱為“產業集聚”、“產業聚集”或“企業集聚”,後者稱為“產業集群”、“產業簇群”或“企業集群”(也有學者認為產業集聚就是產業集群)。張淑靜(2006)認為“產業集群與產業集聚有著本質上的差異,產業集群是產業集聚的高級階段”。
種群生態學認為集群過程是一個自然選擇和適應過程,時空密集度將決定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新制度經濟學強調集群內製度規範的產生、擴散所導致的亞文化現象和思維定勢問題;產業組織理論通過構架“鑽石模型”來描述集群內企業之間的競爭與合作關係;其後對集群的研究方法逐步從靜態向動態轉變。 Pouder 和St.John (2003) 提出集群演進將經歷3 個階段:形成階段,收斂階段和重新定位階段。在最初的形成階段集群主要享受由集聚所帶來的成本優勢以及知識外溢效應,伴隨“集群文化”的逐步擴散,企業戰略盲區和認知模式出現同質現象,集群開始向收斂階段演變,進而導致集群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