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廳,原稱桃仔園廳,為台灣日據時期行政區劃,設立於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11月,台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
桃園廳,原稱桃仔園廳,為台灣日據時期行政區劃,設立於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11月,台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上的欠缺靈活,而廢止“三縣四廳”,設“二十廳”之行政單位,劃分台北縣為
基隆、深坑、台北、
新竹、桃園等五個廳級行政區。桃園廳下轄大��、三角涌、
大丘園、楊梅壢、鹹菜硼、中壢等六支廳。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改名桃園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