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祠

奉祠

奉祠,指祭祀等。徠見《史記·封禪書》:“杜主,故周之右將軍,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歲時奉祠。”

詞語解釋


1.祭祀。
史記·孝武本紀》:“於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長安東南郊,常奉祠如忌(指謬忌)方。其後人有上書,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具祠神三一:天一,地一,泰一。’”
《史記·孝武本紀》:“其後令 帶(指 公玊徠帶)奉祠候神物。”
《後漢書·桓曄傳》:“賜遣吏奉祠,因縣發取祠具,曄拒不受。”
2. 宋代設宮觀使、判官、都監、提舉、提點、主管等職,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員等。他們只領官俸而無職事。因宮觀使等職原主祭祀,故亦稱奉祠。見《宋史·職官志十》。
《宋史·道學傳三·朱熹》:“詔以熹累乞奉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觀。”
宋 陸遊 《上書乞祠》詩:“上書又乞奉祠歸,夢到湖邊自叩扉。”

考證


宋京師有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等廟宇,在外亦有宮觀,如杭州洞霄宮、毫州明道宮、華州雲台觀、建州武夷觀等。諸宮觀置使、副使、判官等,又有判舉、提點、都監、管勾等名,統稱宮觀官,亦稱祠祿宮,以宰相、執政、翰林學士等兼領。宋初,大臣年老不能任事者,亦常命為祠祿官,不理政事而予俸祿,以示優禮。神宗熙寧(1068-1077)后,整頓吏治,凡疲老不任事者,皆使任祠祿官,王安石亦欲以此安置反對派,祠祿官人數漸增。因祠祿官主管祭祀,故充任祠祿官稱奉祠,因故自請充任祠祿官,以處閑散之地稱請祠,或稱乞祠、丐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