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應急反應
地震應急反應
地震應急反應是指破壞性地震發生前所做的各種應急準備以及地震發生后採取的緊急搶險救災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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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災搶險的實踐表明,有無地震應急預案,其後果大不一樣。如唐山7.8級地震前沒有應急預案和救災計劃,當地政府無力指揮這樣巨大災害的救災工作,而通訊網路的摧毀使災區與外界失去聯繫達6小時之久,緊急出動的數萬名解放軍指戰員又被橋斷墩毀的灤河阻隔住,使災區失去了最寶貴的搶險時間,大大加劇了災民的傷亡:相反,1992年10月20日甘肅省天祝-景泰發生6.2級地震,由於震前有應急預案,並組織過演習,震后5分鐘指揮人員就到達崗位,迅速帶領各路人員、物資等開赴災區。當省慰問團工作組開到震區時,傷員已得到救治,災民也得到了很好的安置。
國務院1995年172號令,發布了《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使我國地震應急工作納入法制軌道,保證了防震減災的順利進行。目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正在完善當地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有了預案,不論發生什麼突發性災害,都心中有底,不會手忙腳亂、不知所措,從而為搶險救災贏得寶貴時間,減少傷亡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