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其錢穀是一項財政改革措施,指把錢、糧的管理權從地方收歸中央。
財政改革措施:把錢、糧的管理權從地方收歸中央。
自
中唐以來,地方藩鎮及州郡常以種種借口,截留應上繳中央的賦稅,久而久之,形成了財政上的“
留使”“
留州”制度,給中央財政造成很大損失。
宋太祖為了改變這一狀況,在地方上實行“制其錢穀”的財稅體制。乾德二年(964年),宋太祖發布詔令,下令各州除必要經費外,其餘
財賦中屬貨幣的部分要全部奉送到京,不準無故占留。為保證這一制度的有效推行,又將全國劃分為十幾路,統管各州財賦的使用及轉運。此後,“粟帛咸聚王畿”,地方藩鎮失去了對抗中央的經濟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