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漢語辭彙,讀音為liú shǒu,釋義為居留下來看管。
1.居留下來看管。
《漢書·淮陽憲王劉欽傳》:“博 上書:願留守墳墓,獨不徙。”清 吳騫《扶風傳信錄》:“仲仙 北征,伯叔留守故居。”郁達夫《出奔》:“﹝ 董玉林 ﹞向立在岸上送他們出發、替他們留守的長工,囑咐了許多催款、索利、收取花息的瑣事。”
2.指軍隊進發時,留駐部分人員以為守備。
《漢書·張良傳》:“沛公 乃令 韓王成留守 陽翟。”《宋書·武帝紀上》:“五月,至 下邳,留船,步軍進 琅邪,所過築城留守。”
3.部隊、機關等離開時,部分人員在原駐地擔任守衛、聯繫等工作。[stay behind for garrison or liaison duty]
在日語中表示不在家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