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時代
律令時代
律令時代從戰國後期律令體制的萌芽,到清王朝的滅亡,以律令為核心,以科、格、式、例為補充的法律體系在中國存續了二千餘年。本書作者以中國的傳世文獻為基礎,結合新出土的考古材料和周邊國家的文獻資料,試圖對中國律令時代的法律狀況及對當時社會造成的影響進行簡單的勾勒,以期深入發掘我國優秀的法律文化傳統,為今天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鑒。
鄭顯文,1966年出生,內蒙古赤峰人,博士畢業,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從1 990年開始發表學術論文,先後在《法學研究》、《歷史研究》、《世界歷史》、《中外法學》、《比較法研究》等各類國內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五十餘篇;在韓國的《中國法研究》、《中國史研究》、日本的《皇學館論叢》、中國台灣的《普門學報》等海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十餘篇。出版個人學術專著四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一項,參加省部級科研項目多項。
這個本子依《張家山漢墓竹簡》一書錄入,每簡后附有簡號和出土號,有些字用的是今昔文字鏡的字型檔,在裝了文字鏡的機器上應該可以正確顯示。這個本子是我自己錄入,本是供自己使用,其中存在不少問題,與《張家山漢墓竹簡》一書並不完全相同:釋文和標點,間有根據他人研究成果或己意改動者;大多數通假字都未注出;有不少怪字沒輸入;只校對了一遍,必有錯誤;也可能有些自己做的標註刪之未盡……總之,放到網上來,僅供大家參考,使用時請核對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