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與救濟

保險與救濟

保險與救濟是保險與救濟的共同之處在於都對人們所遭受的意外災難給予一定的補償和救助,但二者區別也是明顯的。首先,兩種行為的主體不同。救濟人可以是國家政府機關,可以是各種社會團體,還可以是個人; 保險人只能是根據國家法律設立的各種保險組織。

目錄

正文


其次,被救濟人一般不受限制,無論是團體還是個人,也無論是國外的還是國內的,都可以獲得救濟;被保險人則是特定的,只有參加保險的人才有權領取保險金,獲得保險的保障。再次,救濟行為是一種單方面法律行為,救濟人並不負有一定要對受災人實施救濟的義務; 保險則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保險事故發生后,只要不存在除外事由,保險人必須履行保險金給付義務。最後,資金籌集方式不同,救濟所用資金,不需要被救濟人分擔; 保險則通過投保人根據規定的一定計算方法交納保險費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