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業網點規劃

城市商業網點規劃

(2)技術規範,如《商務部關於印發(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編製規範)的通(2)《商務部關於印發(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編製規範)的通知》(商建發(3)《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縣級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的通知》(商建

定義


是指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商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在充分反映城市商業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對城市未來商業網點的商業功能、結構、空間布局和建設規模所做的統籌設計。

原則


(a)以人為本,遠近結合,協調發展的原則;
(b)結構調整、布局優化、改造與新建相統籌的原則;
(c)大型商業設施建設與中小商店生存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e)規劃的調控功能與市場機制的基礎作用相結合的原則;
(f)技術進步的原則。

主要內容


3.1城市商業中心的規劃布局
(a)名稱、區位;
(b)在城市商業中的地位和功能;
(c)消費服務定位、主力業態與特色要求;
(d)總規模和大型零售網點的數量;
(e)業態結構調整的重點。
3.2 區域商業中心的規劃布局。
3.3社區商業的規劃布局
(a)優先發展的零售與服務網點的業態、類型、組織形式、千人擁有的零售與生活服務網點面積;
(b)主要零售與生活服務業網點的商圈半徑。
3.4 商業街的規劃布局
(a)名稱、區位(含長度);
(b)商業歷史與人文環境特徵;
(c)消費服務定位的特點;
(d)主力業態與配套的商業設施;
(e)打造特色商業街品牌的重點。
3.5 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規劃布局
(a)相對均衡的布局要求;
(b)主要農產品批發市場名稱、區位、規模與輻射半徑;
(c)主要農產品批發市場改造的重點;
(d)主要農產品批發市場與城郊農產品流通體系的關聯。
3.6 生產資料批發市場的規劃布局
(a)主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對城市優勢產業或支柱產業的服務功能;
(b)主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相對集中的布局要求和優先發展的地域;
(c)主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的經營特色、規模與輻射地區;
(d)主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改造的重點。
3.7 其他商品交易市場的規劃布局
(a)商品交易市場在城市商品流通中的地位與作用;
(b)主要商品交易市場名稱、區位、規模與經營特色;
(c)主要商品交易市場改造的重點。
3.8 物流基地的規劃布局
(a)城市物流基地的分類與統籌建設的原則要求;
(b)主要物流基地的名稱、區位、服務特色與設施特點;
(c)主要物流基地之間的互補與配套;
(d)主要物流基地的技術改造與信息系統的整合方向;
(e)城市物流體系與區域性物流體系的關聯。
3.9城郊商業的規劃布局
(a)重點發展的商業網點;
(b)發展現代流通方式的主要任務;
(c)利用城郊地租優勢轉移市區商業網點的類型。
3.10 其他類型商業網點的規劃布局
舊貨、汽車交易市場等類型商業網點的規劃參照上述要求編製。

主管部門


國家商務部、地方商務主管部門

進展情況


根據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目前已經完成了所有36個大中城市的商業網點規劃,249個地級城市已基本編製完成,369個縣級市的商業網點規劃工作從2008年起,已在全國正式啟動。

專業機構


目前國內經國家商務部推薦的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專業機構有4家:中商商業發展規劃院、上海同濟大學城市規劃設計院、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國家發改委諮詢中心。
附:我國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及其管理實踐
本文為作者2008年10月在國家商務部組織的對40多個亞非發展中國家援助計劃的講課內容,內容全面、準確、科學地反映了我國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背景、內容及其實施原則。
一、我國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背景
我國非常重視規劃的編製工作,據統計,我國經法律授權編製的規劃至少有83種。根據編製主體、核心內容、調整與規範的對象及實施主體,可分為兩類,屬於綜合性規劃有6種(包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人口發展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防建設發展規劃),屬於部門(專項)規劃的有77種。
由於城市規劃是有關人居環境發展、建設的綜合性規劃,其函蓋的範圍較廣,因此,相當一部分專項規劃都納入城市規劃系列。
從城市規劃編製體系來看,主要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中明確的主要專項規劃包括:交通規劃、市政公用工程規劃、工程管線綜合規劃、綠化景觀規劃、歷史文化保護規劃等。
目前,大部分專項規劃都是由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編製。如商業網點規劃(商務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規劃(環保管理部門)、旅遊發展規劃(旅遊管理部門)、道路交通規劃(交通管理部門)等。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高度重視商業網點建設的規劃和宏觀調控,國務院總理和分管商務工作的副總理都多次批示,要抓緊制定商業網點規劃。按照要求,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已分批推進了大中城市、地級城市、縣級市的商業網點規劃工作,目前,全國360多個縣級市的商業網點規劃編製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開展。
二、我國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編製的內容與方法
(一)基本原則
1、商業網點規劃要與城鄉規劃相結合
用地布局、交通分佈
2、商業網點規劃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結合
數量、規模、檔次和業態,為將來發展留有餘地
3、商業網點規劃要與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相結合
新型零售業態,傳統零售業態
老城區、新城區、居住區
4、大型商業設施建設與中小商店的生存發展相結合
多層次和多樣化的需求,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
5、規劃的調控功能與市場機制的基礎作用相結合
業態與形態、適度競爭與過渡競爭
(二)規劃的範圍、對象與期限
1、規劃範圍:城市規劃區
2、規劃對象:大中型零售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生活服務設施及由各類商業網點組成的商業功能區(商業中心區、商業街等)
3、規劃期限
一般與城鄉總體規劃期限一致。近期 5 年,遠期20年。
(三)規劃目標
1、形成2x3的目標體系
2、確定目標的原則和方法
目標的確定要考慮城市定位、產業特點、經濟狀況、歷史人文資源等要素,進行綜合分析。
指標的確定一般有直接獲取法、經驗借鑒法、計量經濟學法三種基本方法。
(四)編製規劃的核心任務
1、抓重點
——重點規劃城鎮商業體系,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重點扶持龍頭企業,發揮商貿業在城市經濟發展中的先導作用;
——重點建設城市商業核心區,帶動城市發展,展現城市風貌
2、突特色
——突出研究消費特徵與商業發展的關係
——突出研究支柱產業與商業發展的關係
——突出研究地方文化與商業發展的關係
3、引方向
——引導傳統商業向現代商業轉變;
——引導商業網點區域合理分佈;
——引導商業網點合理建設規模;
——引導社區商業符合相關標準規範
(五)規劃文件的組成
一般分為規劃文本、規劃圖則、附件(規劃說明和基礎資料)三大部分。
規劃文本和規劃圖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是對文本的解釋和補充。
(六)規劃的基本流程
(一般是委託專業的編製機構)
1、基礎調查
(1)調查目的
研究商業發展現狀,為編製規劃過程中目標的確定、戰略的選擇以及布局的優化提供基礎支撐。
(2)調查的範圍與內容
主要調查城市建成區內各類商業網點的位置、規模、經營情況等,以及由這些網點所組成的商業功能區(如商業街、商業中心區)。
(3)調查類型和方式
調查類型:重點抽樣或普查
調查方式:現場踏勘、調查問卷、座談會
(4)資料收集
規劃類——城市總體規劃及必要的專項規劃、最近的五年發展規劃、第三產業/服務業規劃
統計類——城市統計年鑒、商業普查數據、商業在建擬建項目
資料類——政府工作報告、商業發展歷史資料、當地民俗特點與文化景觀類資料、有關商業發展的設想等
2、分析研究
分析研究是規劃說明的重要組成,是探尋商業發展出路確定商業發展目標和商業定位的重要依據。主要包括商業發展環境分析、商業發展現狀與趨勢分析
(1)商業發展環境分析
——區位分析
地理區位:自然條件、區域位置、交通環境等情況分析
經濟區位:通過區域城市的對比分析,確定城市在區域中的地位,制定發展目標與發展戰略
——交通分析
內部交通:城市用地與內部交通的關聯
外部交通:對外經濟聯繫
對人口結構、地區生產總值、產業結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城鎮居民生活指標分析
——產業分析
產業發展特點,研究主要產業(特色)產業與商業網點建設的關聯性
(2)商業發展現狀與趨勢分析
——總量分析
網點總量、面積總量(已建、在建、擬建)、就業總量
——結構分析
行業結構(購物、餐飲、娛樂等)、業態結構、規模結構
——布局分析
網點分佈、功能區分佈
——經濟表現分析
人均銷售額、地均銷售額、經濟貢獻
——發展趨勢分析
通過問卷對居民收入情況、消費結構、消費傾向等進行分析,作為確定商業網點規模、布局的重要支撐。
(七)規劃編製的內容要點
1、商業中心區
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界定的商業中心區主要包括三級,即城市商業中心、區域商業中心、社區商業中心。
在城市外圍形成城鎮商業中心,作為城市商業體系的重要補充。
(1)商業中心區規劃影響因素
城市的商業中心規劃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歷史形成的商業集聚地,加以改造和優化提升;另一種是新培育的商業中心。
商業中心形成與規劃主要有以下影響因素:
·城市形態(同心圓、帶形、扇形、組團式)
·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居民點分佈、外流人口情況)
·交通可達性(傳統交通、現代交通)
·城市規劃(城市布局、交通規劃、商業用地規劃)
·城市景觀(人文景觀、自然景觀)
(2)商業中心區規劃要素
·功能定位
·區位
·規模
·發展與控制導引
A、大型商業網點布局
B、配套公共設施
C、發展方式引導
2、商業街
商業街就是由眾多商店、餐飲店、服務店共同組成,按一定結構比例規律排列的商業繁華街道,是城市商業的縮影和精華,是一種多功能、多業種、多業態的商業集合體。分為綜合性和專業性商業街兩類。
規劃要點:
·長度:一般情況下應在500米-800米,最長在1000米-1500米,步行街更應該注意考慮長度問題,最好不超過1000米
·寬度:宜在20米-30米
·營業面積:不宜過大。一條商業街有20萬平米的商業營業面積可能是人們體力、心理所能接受的最高值
·商業建築不宜過高
3、商品交易市場規劃
商品交易市場是指有固定場所、設施,有若干經營者入場經營、分別納稅,由市場經營管理者負責經營管理,實行集中、公開商品交易的場所。
按營業面積與營業額劃分可分為大型批發市場、中型批發市場、小型批發市場;按集聚形態劃分可分為單體批發市場、批發市場群、批發市場園區;按經營商品劃分可分為農產品市場、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工業消費品市場、旅遊商品市場、特種商品交易市場。
商品交易市場規劃要點:
A、影響因素分析——對產業、交通、物流、城市規劃建設等分析。
B、市場現狀分析——對市場空間分佈、形成原因、市場規模、交易額、行業結構、建設水平等分析。
C、區域分析——分析其在區域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與周邊城市商品市場體系的互補與互動分析。
D、商品流向分析——確定商品流向特點,為地產地銷、外產地銷、地產外銷、外產外銷或過境貿易等。
專業的批發市場要按照市場集聚、布局集中、功能集成、經營集約的原則規劃建設。
4、社區商業規劃
社區商業在城市商業網點體系中處於基礎地位,以滿足社區居民日常生活消費為主,社區商業規劃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便民利民原則。
社區商業要具備以下基本服務功能:一是購物功能;二是餐飲服務功能;三是綜合服務功能;四是家政服務功能;五是維修服務功能;六是現代服務功能。
(1)社區商業規模
表 社區商業服務設施規模控制指標
單位:M2/千人
大型社區(3-5萬人)中型社區(1.0-1.5萬人)小型社區(1000-3000人)
建築面積 用地面積 建築面積 用地面積 建築面積 用地面積
總指標 1668-3293 (2228-4213) 2172-5559 (2762-6329) 968-2397 (1338-2977) 1091-3835 (1491-4585) 362-856 (703-1356) 488-1058 (868-1578)
商業
服務 700-910 600-940 450-570 100-600 150-370 100-400
註:該資料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2002修改版)整理。
表 社區商業網點配置要求
人口規模 商業網點配置要求
2000人 設置便利店、生鮮食品超市、書報亭、醫藥店、餐飲店等網點
5000人 增設綜合超市、服務類店鋪
2萬人 增設中型超市、生鮮食品超市、各類專業店(服裝、醫藥、家電、書店等)、餐飲店
5萬人 增設社區型綜合超市、生鮮食品超市、各類專業店(服裝、醫藥、家電、書店、維修店、家政服務店、洗衣店等)、餐飲、旅店、文體場所
10萬人 增設大型綜合超市等。
(2)規劃要點
根據居民的消費水平和生活需要,合理配置社區商業必備性業態和選擇性業態。
必備性業態——指滿足基本生活消費需求的業態,基本實現社區居民購物、餐飲、維修、美容美髮、洗衣、家庭服務和再生資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
選擇性業態——指滿足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生活的時尚消費的業態。主要包括社區購物(鄰里)中心、品牌專賣店、咖啡館、酒吧、花店、健身房、麵包房等。
(3)規劃布局
社區商業應儘可能使商業設施與居住區分離。按照建設社區商業的空間形態,社區商業布局可分為沿街式、組團式、多點式等建設形式。
三、我國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實施
(一)實施的主體
城市商務主管部門和城市規劃建設部門。
(二)實施措施
1、建立規劃管理體系
制定商業網點規劃實施管理辦法和商業網點規劃定期修編製度。通過建立基礎信息庫和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商業網點建設管理的行政方式,強化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
2、建立聽證會制度
對大中型商業網點(主要為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中型零售網點和商品交易市場)的建設,由商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召開聽證會,對其設立的可行性進行論證,使大中型商業網點開設符合城市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大型商業網點建設完成後,不得隨意改變其使用性質。
3、定期發布建設指南
根據城市發展重點和規劃要求,提出商業網點建設的階段性目標,定期發布建設指南,向社會公布階段性的鼓勵、允許發展及限制、禁止的設施項目的類別,引導社會投資。如北京每年都發布商業建設指南。
4、制定商貿業發展支持政策
財政上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現代流通業態培育、專業市場整合改造、重點流通項目建設的貸款貼息和補助;稅收上實行一定的免稅、返還、獎勵政策,鼓勵商貿服務業的發展;管理上簡化流通企業審批手續,放寬經營限制,理順跨區經營的直營連鎖企業公司工商登記及財稅關係。
5、重視人才培養和先進管理技術應用
鼓勵商業企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和完善供應鏈管理,提高企業的組織化和規模化程度。支持開展流通領域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活動,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快培育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培養多層次、多樣化的人才梯隊。

規劃步驟


組織領導

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的商業網點規劃編製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商業網點規劃編製工作,確定規劃編製單位和編製經費。

調查研究

編製規劃必須深入實際,搞好商業網點調查,並充分調查研究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交通、人口分布等情況,取得準確的基礎資料,並進行深入研究。

規劃文件編寫

在對基礎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進行規劃文件的編寫工作。規劃文件的編寫參照編製大綱。

規劃論證

規劃編製單位向論證會議提交全套的規劃材料,並解釋規劃的具體內容,聽取專家和公眾代表的意見。

規劃修改完善

論證結束后,要根據論證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對採納的意見作出書面說明。

規劃上報

規劃編製完成後,應當按法定程序上報人民政府批准,發布施行。

規劃價值


1、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是流通產業政策的重要內容。商業網點規劃有助推動發揮區位資源產品比較優勢,形成區域性商品流通體系。
2、商業網點規劃是引導企業行為,避免盲目投資,控制過度競爭,建立公平、統一、開發、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重要保障。
3、商業網點規劃是政府發展地方經濟,引進外資商業的重要基礎。
4、商業網點規劃是實現工農商業互補,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途徑。
5、商業網點規劃是商務主管部門依法行使商務職能,規範市場行為的重要依據。
6、商業網點規劃是宣傳商務部門,鍛煉業務技能的重要平台。
7、商業網點規劃是改善城市宜居環境,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準則。
8、商業網點規劃是平衡政府、企業、居民、社會四方利益的重要槓桿
9、商業網點規劃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