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地方稅務局

長治市地方稅務局

長治市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05月23日,是國家稅務總局的下屬機構,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組織落實國家和我省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等各項職能。

機構職能


長治市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 1、依據稅法及稅種的征管條例、實施細則,研究制定本地區征管實施辦法。2、按照山西省地方稅務局、市政府下達的年度稅收計劃,編製、下達全市稅收具體計劃,並組織收入。3、加強對地稅諸稅種的徵收管理、檢查指導,進行政策解釋和培訓。4、開展稅源調查,制定相應的調整措施。5、組織實施本地區政策性、困難性減稅免稅。6、清理欠稅、查處偷、逃、抗、騙稅案件。7、加強本地區所需普通發票的印製、供應和管理。8、負責地稅系統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察工作。9、組織開展稅收理論研究和稅法宣傳工作。10、切實加強地稅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勤政廉政建設。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參與政務,起草和審核重要文件、報告,對局機關公文審核把關;負責全市地稅工作會議和局務會議、專題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文件和領導批示、指示的落實情況,負責信息的編輯、報送工作;負責文件的收發和運轉,管理文書檔案,牽頭辦理群眾來信、來訪;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負責處室協調和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
2、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地稅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製的垂直領導和統一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地稅系統班子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老幹部管理工作的計劃、規定、制度、辦法以及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各級幹部的考核任免、後備幹部的考察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系統的機構改革、幹部人事檔案、外事管理工作;負責系統科級領導幹部、人事幹部的培訓工作。
3、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擬定地方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負責稅法宣傳。
4、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稅收征管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稅收征管改革,加強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推廣運用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發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稅務登記管理工作。
5、計劃財務科 主要職責:負責編製、分配和落實各項稅收收入計劃,開展經濟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化情況。統計、分析、報告收入計劃執行情況;貫徹實施稅收會計工作制度和國庫條例及實施細則。整理、彙編、積累和提供有關稅收統計資料,定期進行稅收統計分析;負責地方稅務經費(包括基建經費)計劃安排、分配和管理,以及對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負責稅收票證的印製、領發和管理。
6、稅政管理一科 主要職責: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的單項征管和政策管理;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負責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承擔涉外稅收管理工作等;
7、稅政管理二科 主要職責:負責企業及個人所得稅的水手業務和徵收管理,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負責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等。
8、規費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省政府交付的地方性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負責處理執行政策中的有關事項等。
9、機關黨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領導機關黨務、工、青、婦組織各項日常工作和具體事宜;負責組織機關政治理論學習和時事政策教育;配合地方黨委協調和指導基層黨建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10、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監督所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所屬幹部違紀行為的懲戒工作和違法違紀案件的督查工作;受理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調查處理。
11、計算機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信息管理,計算機通用軟體的開發、推廣和使用工作。
12、後勤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13、稅務諮詢所 主要職責:開展稅務諮詢,實施稅務代理業務;受市地方稅務局委託,執行會計審計及負責指導、協調所屬市(地)、縣(市、區)稅務諮詢、稅務代理等工作。
14、幹部教育中心 主要職責:全市地稅系統幹部、職工培訓、開會、出差或其他工作提供住宿、娛樂、辦公場所。同時,面向社會,拓寬服務市場,涵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