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裡布托
阿裡布托
1967年創建巴基斯坦人民黨,任主席。 1972年1月3日,布托宣布無條件釋放葉海亞·汗政府扣留的東巴領導人。在他的推動下,1973年巴基斯坦頒布了新的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人權,禁止種族和教派歧視等。
巴基斯坦總統和總理(1971—1977)。生於殖民時期典型的上層精英家庭,在英國獲律師資格。1963年任外交部長。1967年創建巴基斯坦人民黨,任主席。1969年推翻阿尤布·汗。1971年任總統兼軍法管制首席執行官。1973年憲法通過後改任總理兼外交部長。推行西方民主和土地改革、經濟國有化,1977年在政變中被推翻,並遭監禁。釋放后又被捕,處絞刑。布托主張實行民主政體和“類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所實行的社會主義”以及英國工黨所推行的社會主義。任內頒行《經濟改革法令》,兩次降低土地最高限額並通過多種辦法給資本主義農業經營者提供便利條件。並對關鍵性工業實施國有化政策,力圖加強國家政權對經濟的控制,但因此傷害了大工業家、金融家和中、小資本家利益,導致工業資本紛紛轉往國外或在國內轉向其他行業,從而給巴工業生產帶來嚴重影響。1972年1月13日,他在記者招待會上解釋巴外交政策時說,希望同所有鄰國保持良好關係,同蘇聯建立睦鄰關係,並將在同美國的關係上打開新的局面。
1973年8月實施新憲法后改任總理,兼任外交、國防和內政部長。1977年3月再次出任總理。同年7月在齊亞·哈克將軍發動政變中被捕,不久獲釋。后又被捕,以1974年殺害政敵的罪名受審。1979年4月4日被處絞刑。著有《第三世界:新的方向》、《巨大的悲劇》和《獨立的玄虛》。
家世
1928年1月5日,布托出生於印巴分治前印度信德省拉卡納縣一個富有的貴族家庭。父親夏納瓦茲·汗·布托爵士,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曾在孟買政府中擔任部長級職務和信德省政府首席顧問,參加過穆斯林聯盟,是巴基斯坦獨立運動領袖穆罕默德·阿里·真納的摯友。母親是父親的第二任妻子,曾是一位印度舞蹈演員。家境富裕的布托在孟買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度過了舒適的青年時代。13歲時,他與一位比他年長的堂姐成婚。父親去世后,他繼承了父親三分之一的封地。1951年,他娶了努斯拉特·布托為妻,共生育了四個孩子。
在父親的影響下,布托從青年時代起就加入穆斯林聯盟。他參加了穆斯林聯盟發起的要求穆斯林聚居地區同印度分離的運動,投入為此目的而舉行的遊行示威、罷課等“直接行動日”活動。以後,布托專心致志於研究政治。1950年在美國加利福尼亞的伯克利大學獲政治學學士學位,接著入英國倫敦基督教會大學和牛津大學法學院深造,,攻讀法律,於1952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53年在倫敦林肯律師學院獲高級律師資格。大學畢業后,由於成績優異,受聘在英國南安普頓大學講授國際法,成為該校第一位亞洲籍講師。
1953年,布托從英國返回巴基斯坦,在卡拉奇穆斯林法學院任憲法學講師,兼任信德首高等法院律師。其時,巴基斯坦雖已成為獨立國家,仍十分貧窮落後,布托有志改革,積極從事政治活動,從1954年起任信德省青年陣線主席。他重視聯絡青年學生和知識分子,深得資產階級和知識界的支持和愛戴,被視為“新生力量的代表”。布托在政治活動方面的才能很受當時的巴基斯坦總統伊斯坎德爾·米爾扎所賞識。1957年,米爾扎總統派他作為巴基斯坦代表團的成員出席第十二屆聯合國大會。翌年,他又被任命為巴基斯坦代表團團長,出席聯合國海洋法會議。布托的名字開始為巴基斯坦國內外所熟悉。
入閣
1958年10月,巴基斯坦陸軍司令阿尤布·汗將軍發動軍事政變,宣布實行“軍法統治”,組織新內閣,自任總統。布托被吸收入閣,其時年僅30歲,是內閣中最年青的部長。布托在阿尤布政府中先後擔任商業部長、新聞、廣播、國家建設、農村援助、基層民主、旅遊和少數民族事務部長,燃料、動力、自然資源和克什米爾事務部長等職;1963年2月出任外交部長兼工業和燃料、動力、自然資源部長。
布托加入阿尤布政府初期,曾積極支持過阿尤布·汗總統提出的施政綱領和政策措施。在內政方面,他支持土地改革、實現基層民主、制定憲法和實行總統制政體等一系列主張。布托十分贊成阿尤布·汗制定的對美政策,認為阿尤布·汗政府1959年同美國簽訂的《巴美雙邊防禦合作協定》和《巴美友好通商條約》,使巴“得到保護”,有利於爭取美援和美在巴投資,增加巴美貿易和資本流通。布托也主張接受蘇聯援助,開展同蘇聯的經濟貿易關係;他還支持阿尤布·汗總統提出的關於印巴“共同防禦”的建議,贊成印巴合作,儘速解決克什米爾問題;同時堅持克什米爾人民自決權的立場。布托積極執行阿尤布·汗總統制定的同中國發展友好關係的政策,通過友好談判,於1963年同我國解決了中巴邊界問題,簽訂了“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協定” 。
建黨徠
1964年,巴基斯坦和印度為卡奇沼澤地區的歸屬發生衝突,這片沼澤地位於信德省和古吉拉特邦之間,佔地9000平方公里,雨季時會被淹沒,它的北部本屬於巴基斯坦領土之內,由於邊界問題產生的糾紛導致了持續幾周的坦克戰,巴基斯坦明顯佔上風。布托堅持認為印度無權佔有克什米爾地區,他要求舉行在聯合國監督下的公民投票,為了讓印度不安慰,他還向克什米爾派遣了聖戰者。鑒於中國在1962年的中印戰爭中表現的實力,他在和中國簽訂邊境條約時,承認不屬於巴控克什米爾的阿克欽賽地區屬於中國。從而找到一個對付印度的盟友。這極大了提高了他的聲望。
1965年9月,第二次印巴戰爭爆發。這次戰爭是印度利用克什米爾地區緊張局勢向巴基斯坦發動的一次侵略戰爭。印度軍隊向巴基斯坦發動大規模進攻,轟炸了巴基斯坦的拉合爾、卡拉奇等大城市。巴基斯坦軍民奮起自衛還擊。1966年1月上旬,在中國外交部宣布要求印度三天內拆除邊境防禦工事的情況下,印度停止進軍,而巴基斯坦也無力再戰,阿尤布·汗總統接受蘇聯總理柯西金的“調停”,在塔什干同印度總理拉爾·巴哈杜爾·夏斯特里達成停火協議,簽署了“塔什干宣言”。由於宣言隻字不提印度的侵略和克什米爾人民的自決,不分是非地籠統宣布“通過和平手段來解決他們的爭端”,布托認為協議內容對巴基斯坦不利,遂同阿尤布·汗總統發生分歧。1966年初,布托借口出國治病,辭去外交部長職務,脫離了阿尤布·汗政府,重操律師業。一年以後,布托返回政界。當時,巴基斯坦人民對阿尤布·汗軍人政府的長期統治感到厭倦。阿尤布·汗政府在執政期間,沒有實行有力的措施來解決國內經濟問題,封建關係束縛著廣大農民,農業十分落後,致使巴基斯坦每年要從國外進口約150萬噸糧食。受阿尤布·汗政府支持的全國22個大家族;控制著80%或65%的銀行業和工業資本,激起社會各階層的不滿。在這種人心思變的形勢下,布托於1967年11月宣布組織“人民黨”,自任該黨主席。人民黨以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社會主義和平等主義為思想武器。布托表示,他主張的“社會主義”不是“共產主義”,而是“類似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所實行的社會主義”,是英國工黨那樣的“社會主義”。布托激烈反對阿尤布·汗總統及其政策,提出要求大選和改革社會經濟制度的口號,很快贏得中小資產階級和知識分子的廣泛支持。
人民黨的活動使阿尤布政府受到嚴重威脅。1968年11月,阿尤布·汗下令逮捕布托,將他監禁在拉合爾集中營。但是,阿尤布此舉非但沒有控制住反政府運動,反而使人們認為布托是他們的代言人,使布托成為人們心目中的英雄。廣大青年學生、自由職業者和知識分子紛紛舉行示威遊行和集會,要求釋放布托,形成聲勢浩大的反政府浪潮。阿尤布·汗不得不於1969年2月釋放布托,並於同年3月將政權移交給當時巴基斯坦陸軍司令葉海亞·汗。
當政
葉海亞·汗在民主運動高漲和阿尤布·汗政府難以繼續維持的局面下執政,地位較虛弱,不得不同意舉行大選。1970年12月,全巴國民議會選舉結果,布托的人民黨共獲82個席位,僅次於穆吉布·拉赫曼的人民同盟(其勢力主要在東巴基斯坦),成為巴基斯坦第二大黨。按照選舉的結果,應該是拉赫曼出任巴基斯坦總理的,但這是在西巴基斯坦人士掌握國家政權的時代是不能容忍的。拉赫曼的人民同盟也知道這不現實,遂要求在東巴實現全面自治,同西巴的人民黨等政治力量產生對立,這個要求也不能為巴基斯坦政府接受,布托同拉赫曼就這個問題進行多次談判,沒有取得結果。葉海亞·汗遂和布托聯合對人民同盟進行鎮壓,把他們全關進監獄。然而,他卻沒料到,這樣反而為印度出兵提供了介面,1971年12月,印度打著支持孟加拉人民自決的口號出兵干涉,爆發了第三次印巴戰爭。布托以葉海亞·汗政府副總理兼外交部長身份率領巴基斯坦代表團前往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討論印巴戰爭問題的會議,然而在聯合國,只有中國明確支持巴基斯坦,蘇聯站在印度一邊,英國和法國態度左右搖擺,美國也不想得罪蘇聯和印度。儘管布托在聯合國反覆奔走,四處遊說,但卻無功而返。12月20日,印度軍隊佔領東巴首府達卡,宣布成立孟加拉國。葉海亞·汗政府因戰敗而垮台。布托旋即從聯合國趕回巴基斯坦接管政府,就任總統兼軍法管制首席執行官。
布托就任於巴基斯坦危難之際。對外,印度佔領著西巴5,000平方英里土地,9萬多巴基斯坦將士被俘,關押在印度,印巴之間的戰爭狀態尚未結束;對內,經濟遭到嚴重破壞,工農業生產陷於停頓,一片混亂。為了穩定政局,布托採取了一系列果斷的措施。1972年1月3日,布托宣布無條件釋放葉海亞·汗政府扣留的東巴領導人。同年6月,布托到印度北部的西姆拉市,同印度總理英迪拉·甘地舉行會談,由於此前他接受義大利著名女記者奧莉婭娜·法拉奇採訪時,不小心說了一句真心話:“英迪拉·甘地才智平庸,遠遠趕不上她父親賈瓦哈拉爾·尼赫魯”,遭到英迪拉·甘地的惡意報復,面對布托這個敗軍之將,英迪拉·甘地提出了一攬子解決方案,要求把領土、戰俘以及克什米爾問題一舉解決。對於這個屈辱性的方案,布托堅決反對,“夫人,我寧可回國下台,也不會簽訂這個條約!”在談判中,布托的律師特長顯現出來,在最後的一次會談中,他飽含感情地對英迪拉·甘地說,“夫人,印巴是南亞的兩個大國,為什麼我們要讓彼此的傷口更加加深呢?不錯,軍事征服固然是一項光榮,但那畢竟是非正義的。一個睿智的政治領導人,為什麼不做適當的讓步以換得永久的和平呢?”經過他的說服,加上艱苦的談判,英迪拉·甘地做出讓步,同意退出佔領的大部分巴領土、歸還巴戰俘,雙方恢復正常經貿關係,至於克什米爾爭端則維持現狀。巴基斯坦在戰敗的局面下保住了最大國家利益,布托功不可沒。回國后,面對歡迎的人群,布托若有所思地說,“這不是我的勝利,也不是英迪拉·甘地的勝利,而是巴基斯坦和印度的勝利。”
改革
由於在西方國家學習和生活過多年,阿里·布托上台之後,決意要在巴基斯坦實行類似西方的民主改革。在他的推動下,1973年巴基斯坦頒布了新的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人權,禁止種族和教派歧視等。改總統製為議會制政體,並通過國會選舉,就任內閣總理,組成人民黨政府,掌握實權。布托提出在巴基斯坦實行“伊斯蘭社會主義”的目標,主張“給人民麵包、衣服和住房”,決心在平等的口號下在全國實行激進的社會經濟改革。他認為巴基斯坦當時的主要經濟命脈控制在22個大家族手裡,由於他們的壟斷和剝削,阻礙了工商業經濟的發展,造成人們的貧困。因此,他便從1972年開始推行“國有化”政策,把銀行、保險、交通運輸、礦業、電力、化工、機械等10個部門的工廠企業通過贖買收為國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資產階級的發展。
布托在執政的五年內,兩次實行土地改革,限制大地主佔有大量土地,使無地少地農民有地耕種,以促進農業生產。布托政府1972年頒布的土改法規定佔有土地的最高限額,灌溉地不得超過150英畝,旱地不得超過300英畝。1975年土改時又進一步將限額降低,規定灌溉地不得超過100英畝,旱地不得超過200英畝。超過限額的土地由政府付給補償費後分給無地少地農民耕種。為推行土地改革,布托不惜拿自己開刀,他在議會的一次講話深深地感動了議員們,“最近三個月來,我推行的土地改革,使我的家庭失去了4.5萬英畝土地。但這樣的改革還將繼續下去,我的家庭還將繼續失去土地,直到農戶都有自己的土地為止。”
布托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小資產階級和農民的要求,獲得他們的擁護和支持,但遭到大資產階級和大地主的反對。地主都採用將土地划小然後分別列入家族其他成員名下的辦法,逃避國家對其超額土地的徵收,因而土改很不徹底,只有極小部分農民分到了土地。在國有化過程中,資本家紛紛把資金轉移到國外,加之政府官員對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生產反受影響。加之,巴基斯坦是一個教權滲入很深的伊斯蘭國家,布托的世俗化乃至西方化的改革,顯得有些不合國情。
布托是個民族主義者。他在外交政策方面基本上堅持了獨立自主的立場,為維護巴基斯坦的民族獨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進行了持續不懈的鬥爭。他堅決頂住外來壓力,堅持克什米爾人民自決的立場。他毅然宣布退出英聯邦,對它在關鍵時刻未支持巴基斯坦的態度表示不滿,1972年11月,他決定退出東南亞條約組織,發展同第三世界國家,特別是伊斯蘭國家的關係。他於1974年2月下旬作為東道國的政府首腦,積極籌備並主持了第二屆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發表了“拉合爾宣言”,強調伊斯蘭國家的團結合作和保證支持阿拉伯人民的正義事業。布托開展了大量國際活動,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巴基斯坦的民族尊嚴,增強了它的國際地位。1975年他熱情接待了來訪的羅馬尼亞總統齊奧塞斯庫,爭取第三世界的支持。但他要求 伊朗國王巴列維提供三億美元的貸款以穩定巴基斯坦銀行,限制通貨膨脹的要求則遭到拒絕。
布托堅決奉行同中國友好的方針,為發展中巴友好合作關係作出了重大貢獻。布托一生曾九次訪問中國,是中國人民十分熟悉的外國領導人。1963年3月,布托第一次訪華時,即代表巴基斯坦同我國陳毅外長一起簽訂了中巴邊界條約,友好地解決了邊界問題。1972年,布托政府同我國政府共同商定,兩國繼續合作修築並延長連接兩國的中巴友誼之路——喀喇崑崙公路,進一步增強兩國的聯繫。布托曾多次會見我國領導人。1976年5月,布托再次訪華,成為毛澤東主席生前會見的最後一位外國政治家。
經濟的停滯,使得反對派趁機崛起,布托的政權開始不穩。1977年1月7日,布托自認政績卓著,局勢穩定,形勢對人民黨繼續執政十分有利,決定提前在3月舉行全國大選。9個反對黨聯合組成巴基斯坦聯盟陣線,由前空軍司令阿斯卡爾·汗領導。他們指出國內的許多問題,如收歸國有的大多數企業沒有利潤,政府的揮霍浪費等等。但選舉結果是人民黨再次獲勝,在國民議會中獲得絕對多數席位。這時,由9個政黨組成的巴基斯坦全國聯盟指責人民黨利用執政黨的便利條件在選舉中舞弊,宣布不承認大選結果。全國各大城市和一些地方發生大規模的對抗和騷亂,使經濟和社會生活陷於癱瘓,局勢失去控制。面對亂局,布托並不害怕,他真正擔心的是軍方政變。為控制軍方,布托越級提拔了他眼中的“自己人”——當時的第三軍軍長齊亞·哈克擔任陸軍總參謀長。他理所當然的認為這個人他可以在公眾面謾罵而不擔心他的反抗,這是他犯下的又一個致命的錯誤。
1977年7月5日凌晨,巴各主要城市的大街上軍車飛駛,全副武裝的士兵撲向電台、機場等重要目標。同時,大量精銳部隊則正在對布托的總理官邸實施包圍。巴基斯坦軍方在齊亞·哈克的帶領下發動政變了。就在軍方向總理官邸實行包圍的同時,一個警察冒著生命危險將消息告知了布托的警衛烏爾斯。烏爾斯急忙叫醒熟睡中的布托,“布托先生,軍隊發動政變了。快想想辦法躲起來再說,或者跑掉!”布托卻顯得十分鎮定,他平靜地說:“我的生命屬於真主。他們既然叛變了我,想要殺我,那就讓他們來吧!”
凌晨2時,阿里·布托被捕,巴基斯坦進入齊亞·哈克的軍事統治時期。對於布托,政變者借口布托曾經暗殺政敵艾哈邁德·汗,對他提起了訴訟。面對指控,布托憑藉律師的口才逐條批駁,結果法院頂住壓力宣布布托無罪。聽到布托無罪的消息,巴基斯坦立刻沸騰了。這時候齊亞·哈克坐不住了,乾脆以危害軍管政權的罪名再次將布托逮捕。
對於巴基斯坦的政變,國際社會密切關注,看到布托被捕,一些國家通過各種渠道展開營救。歷來與巴基斯坦有良好關係的中國,通過聯合國和駐巴大使等外交渠道向巴軍方傳話,希望能夠釋放布托,對於中方的努力,齊亞·哈克只是哼哼哈哈,打著馬虎眼,或對中方大使避而不見。美、英也要求巴軍方能夠公正對待布托,法國總統也直接給齊亞·哈克寫信,要求讓布托流亡國外。甚至連布托昔日的對手、印度總理英迪拉·甘地也發表聲明支持布托。然而在強大的國際壓力下,齊亞·哈克反而認為,釋放布托可能對自己的統治產生不利影響,於是他下定決心消除後患。1979年2月6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以4票贊同3票反對的投票結果,判決對布托實行絞刑。
1979年4月4日清晨,天空剛剛出現魚肚白,布托昂頭走出巴基斯坦拉瓦爾品第監獄,向著不遠處聳立的高大絞刑架走去,旁邊的獄友念起了《古蘭經》。布托望著遙遠的天際,喃喃低語:“真主!救救我吧,我是個無罪的人!”很快,絞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他的身體離開了地面,身體扭動著、抽搐著直到僵硬,就這樣告別了他的國家和人民。對於他的遭遇,支持者悲慟萬分,反對者長吁一口氣,中立者則唏噓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