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作用
停止作用
停止作用(stopping power)簡單地講,就是彈頭使敵對者喪失反抗能力的作用,各槍彈都要求大的停止作用,其中手槍彈對停止作用的要求更加嚴格,甚至把它列在戰術技術要求的首位。
停止( )簡單講,彈敵喪反抗,槍彈停止嚴,甚列術技術首。挨槍歹徒站瞪二槍。各類槍彈停止。
槍彈增彈停止段空彈(),各執構,FBI,SWAT或民間。中空彈廣泛用於狩獵和自衛,執法,反恐等
肌空彈擊,彈肌擴產嚴創傷,永久空腔達徑甲槍彈倍,敵劇烈疼痛量血速抵抗,及搶救,血臟器衰竭亡,且空彈擊即搶救,傷癒合,擊腿,臂造粉碎性骨折,極易致殘。正因為中空彈的致死,致殘性,所以在1899年海牙公約中命令禁止中空彈,軟尖彈等入身變形子彈用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但並沒有規定用於反恐,執法和狩獵,自衛。
停止作用這個概念其實並不新鮮,距今已經超過一百年歷史了,最先提出“停止作用”的概念是源於19世紀未期時的殖民地戰爭。當時美軍在菲律賓殖民地與當地的摩洛族戰士發生武裝衝突時,發現.38口徑的柯爾特轉輪手槍往往要3、4槍才能打倒一個摩洛族戰士,而這些摩洛人在打仗前會舉行一些宗教儀式並吃下麻醉藥,在精神和藥物的雙重麻醉作用下的摩洛人都深信他們能刀槍不入。類似的事情,英國殖民軍也正在紐西蘭上演著。事後這兩個國家都在考慮研製新型的大威力手槍,“停止作用”這個概念也就是此時提出來的。這種手槍應該能夠一槍就把敵人擊倒,使中槍者完全不能動彈。最後,美國人研製出.45 ACP口徑的M1911,而英國人則研製了.455口徑的韋伯利轉輪手槍。伴隨著“停止作用”概念的出現,還出現了一個新詞“Manstopper”,這是用來形容能夠可靠地讓人“停止”下來的槍支或彈藥的,比如.45 ACP和.357馬格南彈都是有名“Manstoppers”彈藥。
但“停止作用”其實只是一個俗語,對於停止作用怎麼計算、怎麼界定還存在著許多爭議,並沒有形成一套系統、科學的理論。一百多年過去了,那些彈藥專家、法醫學家對於停止作用的理論依然是門派林立、爭論不休。比如“能量傳遞”和“遠達效應”等概念,到今天仍然存在著分歧。
停止作用也不等於殺傷力(致死能力),無論中彈者最終是否死亡,總之中彈后迅速喪失活動能力,不能繼續戰鬥或抵抗,這樣把人“停”下來的效果才叫做“停止作用”。(當然,殺傷力超強的武器通常停止作用也超強——都一槍就把人給打死了,難道停止作用還不強,另外穿透力與停止作用也並不一定存在矛盾,而事實上步槍彈的停止作用往往比手槍彈要大得多。
增大彈頭停止作用的重要手段就是使用大口徑圓頭槍彈,像美軍的勃郎寧11.45大威力手槍之所以青春常在,關鍵一點就是其停止作用無槍可比。實際上不論軍用或警用槍械都強調停止作用,不過就是軍用槍械更加強調遠距離殺傷力罷了。而圓頭大口徑彈在增大射程方面就不是最好的彈種了。
而軍用槍又經常進行遠距離射擊,因此就捨棄了停止作用良好的圓頭大口徑短槍彈而採用了長尖彈。警用武器的射擊距離和軍用槍有很大區別,遠距離射擊的機會很少或根本就沒有,因此在近距離上一槍把歹徒撂倒就顯得格外重要,所以警用槍械多採用圓頭大口徑短彈。
實際上也是個魚和熊掌不能兼得的問題。最新的研究證明,現的軍用突擊步槍為了突出射程和侵徹力而忽略了停止作用並非沒有弊端,在戰場上已經出現在近距離上挨了兩三槍后仍然把對方幹掉的例子,所以外軍認為在軍隊里仍然要配備衝鋒槍。突擊步槍獨霸天下的局面估計要得到改變。
當一枚彈頭進入人體組織后,會形成一個傷口通道,並牽扯到附近的組織,由此形成了“永久空腔”(Permanent Cavitation)和“瞬時空腔”(Temporary Cavitation)。關於“永久空腔”和“瞬時空腔”,在三土的波紋《輕武器基本常識之:槍彈是如何殺傷人體的?》中已經有詳細解釋,永久空腔是導致人體傷害的主要原因,如果正好經過重要器官,會導致失去知覺甚至直接死亡。如果只是命中了不致命的部位(例如手和腳),至少也會造成極大的痛苦和殘廢,可能不會致命,但也可能因為正好切斷了大血管(例如肱動脈或股動脈)而導致迅速失血而休克甚至死亡。
所以殺傷力的大小與永久空腔的大小有很大的關係,但同樣的,對停止作用也有很大的關係。永久空腔越大,停止作用就會越大。至於瞬時空腔對停止作用的影響,便是其中一處受爭議的地方。因為人體組織是有彈性的,瞬時空腔會迅速恢復的,只留下永久空腔,所以瞬時空腔對殺傷力沒什麼影響。
但有理論認為瞬時空腔也會引起組織撕裂和切斷神經,造成嚴重的疼痛效果,如果中彈部位靠近重要器官的話,即使永久空腔沒有達到要害位置,瞬時空腔引起的鈍創傷也可能影響得到,甚至會造成暈厥或癱瘓效果。
而彈頭分裂時產生的高速碎片還能增加瞬時空腔撕裂組織和切斷神經的效果,因為這些碎片實際上是在主要的永久空腔周圍造成許多細小的永久空腔。
子彈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對神經系統產生影響,例如子彈直接破壞了大腦或脊髓,自然就會引起休克或癱瘓或直接死亡的情況。但如果子彈是破壞了主要的心血管系統,也會導致心臟無法提供足夠氧份來維持大腦中樞神經系統的意識,因此便間接地對神經系統產生影響,導致中槍者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失去意識。
戰場上有無數的實例,當士兵被子彈擊中后完全失去戰鬥能力,傷口在流血,看起來似乎是死了,但及時止血和後送戰地醫院后卻能救治過來(所以說直升機投入戰場救護以來,戰爭中的死亡率大大降低了)。
情感衝擊、懼怕死亡都可能導致中槍者暈厥,美國法醫學界在研究停止作用時,就發現有一些案例中,嫌疑犯被開槍擊中后立刻跌倒昏迷時,但事實檢驗發現子彈只是擊中了不重要的部位,嫌疑犯是“認為”自己已經被打死了才會暈倒的。
而槍聲和槍口焰會加強這些心理影響。疼痛也是一個心理因素,強烈的疼痛能夠阻止受傷的人繼續行動,或使他們的行動力大打折扣。而前面提供的瞬時空腔便可以增加心理上的影響。
但如果有人非常憤怒,或磕了葯,或嚴重酗酒,那麼同樣的子彈在面對他們時,停止作用的效果會減少,因為這類人會很容易擺脫被槍擊時的心理衝擊。這跟美國殖民軍在菲律賓面對的摩洛人一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