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章

當事人的單位名上加蓋印章

簽章是指簽字蓋章的合稱。即在當事人的姓名或單位名上加蓋印章。其作用有雙保險的意味。

目錄

概念


簽章
簽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1995年5月10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
分類
按照簽章的性質可分為法人單位的蓋章和自然人的簽章
法人單位的簽章:一般公文只是在公文末尾的單位名稱上加蓋法人章(公章);部分涉及法定代表人責任的公文,除有單位名稱和公章外,還要法定代表人手寫的簽名並加蓋私人印章。
自然人的簽章,在文檔的姓名欄手寫簽名並加蓋當事人的私人印章。
隨著時代的進步,電子簽字也逐步開始.
由於現代印章採用電腦雕刻,印章作假的幾率也相應地變大,單一的加蓋印章已流於形式,故往往把手寫的簽字結合使用。隨著現代指紋分析的能力的提高,一些重要的合同除了簽字蓋章外,還要蓋手印,這時的簽章就包含,簽字,蓋章,打手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