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閔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閔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閔行區人民政府負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與執行的職能部門。

職責調整


(一)重大項目稽察。建立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對重大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檢查和督促。
(二)協調推進社會建設。加強社會發展研究,推進社會與經濟協調發展,提升閔行軟實力。
(三)開展促項目開工、竣工工作。建立完善促項目開工、竣工、投產的服務和管理機制,加強對企業和基層服務。
(四)推進政府實事項目工作。做好政府實事項目徵集、匯總、論證、安排、推進和后評價工作。
(五)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牽頭做好存量工業用地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項目聯合會審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結合閔行的實際,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根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及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戰略,組織編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監督。
(二)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加強對全區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參與研究新農村建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指導鎮(街道、莘庄工業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工作。
(三)加強對全區社會建設工作的研究,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推進社會建設。
(四)統籌協調本區總體改革,研究經濟體制和社會事業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改革總體框架和思路;負責擬定完善經濟體制和推進社會事業體制機制改革的政策意見;組織論證和審核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協調解決社會事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中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社會事業改革試點經驗,指導推進社會事業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會同相關部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行政審批流程。
(五)加強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結構的分析研究;根據區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組織提出年度重大項目計劃;組織編製政府性建設資金投資計劃,做好資金平衡和協調服務工作;按許可權核准、備案經營性項目、外資項目,按許可權審批政府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轉報需由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審批、核准、備案的投資項目;牽頭會審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組織政府投資項目論證,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組織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對重大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督察。
(六)組織開展政府實事項目的徵集工作;對徵集的實事項目進行篩選、論證、儲備;研究制定政府實事項目安排計劃;推進落實政府實事項目計劃;組織開展政府實事項目后評價工作。
(七)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產業政策,組織研究提出本區產業發展戰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協調解決第二、三、一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平衡相關發展規劃;組織研究提出本區產業布局規劃和實施意見;加強各產業間的發展協調,推進先進位造業、現代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農業發展;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提出產業布局、各類開發園區和各類功能區的設立、調整方案,以及產業發展導向政策意見;組織開展國家和上海市各類產業扶持資金、國債建設資金的申報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企業上市輔導和申報工作。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製本區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組織編製本區電力、燃氣等能源發展規劃;協調推進電力建設,保障電力供應;協調推進燃氣建設,加強燃氣安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循環經濟工作。
(九)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建立全區價格信息網路,及時收集、整理價格供求信息,提供價格信息服務;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指導和協調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的價格工作,處理價格爭議;開展價格諮詢服務和涉案商品價值核定工作。
(十)負責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經濟動員工作任務。
(十一)負責行政複議有關工作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十二)承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 程愛國
主 任 李 煒
物價局局長兼副主任 董國榮
紀委書記 陳 焰
副主任 顧洪昌
副主任 凌佩雯
副主任 孫雪春
副主任 夏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