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分區

交通分區

交通分區在起訖點調查中,為進行地區之間出行次數的統計而調查區域劃分成若干地區單位。交通分區的劃分,應考慮到人口和出行端點數的大體相近,土地使用性質大體一致,社會經濟特性的相對獨立;以及河流、山脊、鐵路等地形和行政界線;並預先注意到交通問題論證的需要。交通分區若與行政區劃一致,(社會經濟特性的相對孤立)便於調查對象的抽樣,和取得分區的社會經濟統計資料,進行交通分析。

簡要概況


交通分區是在城市總體規劃中以交通特徵為主要依據,兼顧用地功能、發展要求資源保護差異等要素,對規劃用地範圍進行的分區。
交通分區應根據公共交通和小汽車交通等兩種主要方式在城市不同區域內的發展劃定,同時兼顧以下因素:一是城鎮現狀及規劃土地利用情況,二是城鎮功能分區和空間結構;三是地形地貌特殊區域,如景區、環境保護地區等;四是公共交通發展模式及公交走廊布局。按照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小汽車自主擁有、限制使用等原則,交通分區般可分為四種類型: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區、公共交通與小汽車協調發展區、小汽車自由發展區和小汽車限制發展區。
中心城區的交通分區應進一步細化,並對城市不同區域的交通發展目標提出差異化引導,以利於在下層次規劃中落實相應的交通設施供給指標。中心城區的交通分區重點突出以下幾類區域:第一類是公交走廊核心區域,這一區城範圍內由於有大運量公共交通的覆蓋,其居民出行應引導選擇公共交通方式,同時對該區域內建設用地的開發密度進行適當提高;第二類是重要交通樞紐區域,這一區域範圍內由於公共交通和小汽車交通的需求都很大,因此需要合理而審慎地制訂該區域的交通發展策略;第三類是一些交通發展非常敏感的區域,例如歷史城區、景觀地區等,在制訂相關交通發展策略和目標時需要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
針對不同交通分區特徵確定的交通發展目標是各交通分區指標控制的依據。因此劃定交通分區后,城市總體規劃應對各交通分區的交通需求特徵進行分析,進一步梳理分區特徵,細化並落實路網密度、常規公交線網密度、公交站點覆蓋率、停車調控、貨運管制措施等控制指標。交通分區的指標控制將各分區的定性目標轉化為定量指標,並在城市總體規劃中予以確認,對於指導下層次規劃的編製具有重大意義。

目的和意義


在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和綜合交通規劃編製的基礎上,區域可以結合自身發展情況實時組織編製交通分區規劃。開展交通分區規劃,充分調研區域社會經濟及綜合交通體系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未來發展趨勢。針對可能發生的交通問題,提出分區交通發展戰略,並結合擬定的戰略目標制定區域道路網系統規劃、軌道及常規公交系統規劃、交通管理系統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等專項規劃,有效指導區域土地開發及交通設施建設。充分發揮交通分區規劃成果在級解區域現狀交通問題,完善區域綜合交通設施,指導近期交通建設,優化調整社會經濟結構,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打造“兩型社會”方面的重要作用。

分區規劃


根據城市交通分區規劃工作的特點、內客及相關要求。按照方案策劃、基礎調研、專題推進,專家諮詢和成果上報五個階段有序推進規劃編製工作,各階段工作內客具體如下。
第一階段:方案策劃。綜合考慮區城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城市地理和交通區位,交通設施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區域土地利用及空間布局規劃等因素,制訂規劃編製工作方案,提出規劃範圍與年限,規劃目標與原則、規劃內容和重點,規劃工作時間安排和具體的分工,為規劃編製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支排。
第二階段:基礎調研。根據規劃內容要求。對區域社會經濟和交通發展進行基礎調研。調研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金、規劃局。交通局統計局。交管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座談,收集社會經濟交通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的基礎資料;是對區內居民出行,交通流量,貨物流通等方面的數據進行實地調查,製作相應的調查表格。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基礎調查,並對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提煉出能夠指導規劃工作的數據。三是組織技術人員到國內發達城市相關區域進行實地考察,學習其在分區交通規劃方面取得的經驗。
第三階段:專題推進。在基礎調研的基礎上,各專題組根據時間和規劃編製要求大力推進交通發展戰略道路網系統,軌道及公交。對外交通。交通管理等各個專題研究,形成初步成果
第四階段:專家諮詢。形成初步規劃成果后組織召開規劃成果專家評審會。
第五階段:成果上報。結合專家諮詢會意見,並徵求各相關單位意見,完善形成最終成果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