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徑常用在表示管狀火器與彈藥,或者是其他圓柱形武器,譬如火箭或者是
導彈的直徑大小上。口徑大小的差異往往也代表武器或者是彈藥的重量與能夠產生的威力。全口徑指的是整個口徑。
對於火箭、導彈或者是
炸彈等的口徑表示,是以不包含任何控制或者是穩定面長度下的彈體最大外側直徑大小為量測的依據。
口徑在彈藥的表示上是以彈藥外側的直徑作為標示的依據。配合口徑使用的另外一個數字是
彈殼的長度,像是7.62×39代表
子彈的的直徑為7.62毫米,彈殼長度為39毫米(大約值)。
口徑在管狀火器,像是槍械或是
火炮方面,代表的是
槍管或是炮管內部的直徑大小。譬如5.56毫米步槍代表槍管內部的直徑是5.56毫米。口徑和倍徑兩個數字是標示火炮型態的重要資料,像是40毫米/70或者是40毫米/L70的表示方式,前者代表火炮直徑(40毫米),後者代表炮管長度是口徑的70倍(倍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