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位於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安寧巷,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製並執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高校和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負責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全市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市級調劑金及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組織編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劃管理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置管理等工作。
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后和留學人員來樂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營職及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並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負責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組織開展政府公務員考核。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 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 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辦公室(信訪室)
2 計劃財務與社保基金監督科
3 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仲裁監察科)
4 公務員管理科
5 人才開發科
6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7 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
8 勞動綜合管理科
9 養老保險科
10 醫療保險科
11 工傷生育保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