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具有祛除毒邪、排膿消腫作用的方葯及其他療法,治療腫勢明顯之瘡瘍的方法。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治病必求其本”。即謂治療疾病時,必須針對造成疾病的根本原因進行治療。這是辨證論治的基本原則。
任何疾病的發生與發展,總是通過若干癥狀和體征表現出來。但是這些顯露於外的徵象,還不是疾病之本質。醫者必須透過現象找到疾病之本質所在,亦即找出疾病發生的根本原因,然後針對其本質進行治療。只有從根本上除去了發病原因,疾病的各種癥狀才會得以徹底消除。如頭痛這個癥狀,它可由
外感、
血虛、肝陽上亢、
痰濕、瘀血等多種原因引起,治療就不能簡單地採取對症治療,而應在辯證基礎上,找出病因,針對其病因而分別採用
解表、養血、
平肝潛陽、
燥濕化痰、
活血化瘀等法進行治療,即為治病求本。運用這一原則時,必須正確掌握“標本緩急”、“正治與
反治”這兩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