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交通局

溫州市交通局

溫州市交通局,即溫州市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行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溫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1〕36號)精神,設立溫州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行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郵政、電信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我市交通、郵政、電信行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國家和省、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交通產業發展政策,負責編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主樞紐的發展規劃,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運輸、交通科教信息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製全市民航、鐵路發展規劃,參與編製郵政、通信行業發展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市城鄉道路和水路交通運輸、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車船檢測和維修、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協調道路、水路、鐵路、民航等運力與港站銜接,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物資和緊急物資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調控水陸運力投放,優化運輸結構,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協調發展。
(四)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養護管理和路政(路產、路權)、航政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勘測、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五)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管理;監督和指導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內部保衛工作;負責船舶和船用產品的技術檢驗工作;負責港口、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以及使用岸線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水路、公路各種交通規費稽徵和使用管理,並進行審計監督。
(八)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導交通、郵電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承擔交通、郵政、電信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工會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對外交通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負責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一)按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領導幹部;負責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局重要事項的督辦,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信訪、檔案、保密、目標管理工作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交通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起草局重要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文件;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愛國衛生、扶貧濟困和社區共建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和法制工作;負責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規範性文件;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應訴、調解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和技術改造計劃;組織實施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管理交通運輸科技情報、計量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節能減排、設備管理和物資管理工作;指導局屬企業勞動保護、勞動工資和勞動保險工作;負責直屬企業和行業社團組織管理。
(三)人事處。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局管幹部(含後備幹部)考核、選拔、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資福利、人事檔案、計劃生育、幹部職工出國(境)政審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培訓、共青團、婦聯和統戰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四)審計財務處。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和運輸量統計;負責編製統計年鑒;監督管理水路運輸非稅、公路通行費徵收;指導交通運輸資金預算編製;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及其財務預決算的審核;負責直屬單位和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檢查和會計監督;負責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和直屬單位經費使用的監督和內部審計;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會計與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
(五)規劃處。組織編製全市公路、水路、港口、站場、城市公共交通等相互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編製年度交通建設和運輸實施計劃;負責分析研究全市交通經濟運行情況;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負責做好全市交通建設項目前期指導、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項目審查。
(六)運輸處。負責道路、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參與擬訂物流行業發展政策、制度和價格;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運輸和春運、搶險救災、軍運工作;參與口岸開放、聯合運輸協調工作;維護運輸行業平等競爭;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和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七)安全處。負責全市性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的組織工作,擬定應急保障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和交通建設、養護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有關的安全生產檢查、督查,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公路路政行業管理,協助、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維穩工作。
(八)行政審批與建設處。負責局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辦理工作;參與行政審批有關技術審查工作,並負責綜合協調落實;負責公路、水路、港口和站場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參與或組織初步設計(預)審查、竣工驗收;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理、質量技術、造價定額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養護、港航維護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單位地址


溫州市飛霞南路8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