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供站
代表政府支援保障部隊行動的組織機構和戰備設施
軍供站是主要的集水、陸、空為一體的軍供保障基地之一,是代表政府支援保障部隊行動的組織機構和戰備設施。作為國家的一項戰略措施,軍供站是軍隊後勤工作的延伸和重要補充。
軍供站主要承擔著中轉的部隊,以及每年入伍新兵、退伍老兵、部隊調防、訓練、國防施工、緊急救災、支前民兵、民工等軍用飲食供應和住宿保障任務。在隸屬關係上,屬退役軍人事務局直屬單位,業務上接受軍區、警備區和駐地各軍代處的指導。
一、認真執行《軍用飲食供應站供水站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為部隊服務、為國防建設服務。
二、保障平時和戰時過往部隊、入伍新后、退伍老兵及支前民兵、民工運輸途中的膳食、開水及軍用馬匹的草料、飲水供應。有住宿條件的軍供站應保障過往部隊中轉休息。
三、在軍供工作中,接受軍代處的指導,密切與鐵路和有關部門的協同,優質、快速、準確、安全、保密地完成軍供任務。
四、研究改進供應方式、方法,不斷改善供應條件,提高軍供質量和應急保障能力。
五、負責軍供站房舍改(擴)建計劃和預算的提出,並組織實施。
六、統計分析軍供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工作,交流經驗。
七、在保證完成軍供任務的前提下,利用軍供設施、設備為社會服務,增強軍供站的生機與活力。
八、完成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一、負責全站的行政領導工作,組織全體職工認真貫徹執行各項政策和有關規定。
二、負責全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時進行思想教育,加強“兩個文明”建設,關心職活。
三、加強軍供工作正規化建設,監督檢查各項制度和各職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四、負責迎送就餐部隊,介紹服務項目和有關事宜。
五、密切與軍代處、車站、部隊等有關部門的協同,組織領導全站職工做好軍用飲食供應工作,保證優質、準確、及時、安全、保密地完成飲食供應務。
六、組織研究改善供應條件,改進供應方法。
七、及時總結軍供工作經驗,報告軍供工作情況。
八、副站長是站長的助手,協助站長抓好全站工作,站長不在時代理站長工作。
一、在站長領導下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組織軍供任務的具體實施。
二、按供應通報要求,正確妥善的安排好主、副食譜,及時下達給會計員或炊事班長。
三、與軍事代表、軍運員、部隊密切協同,組織部隊按預定計劃就餐。
四、負責食堂的食品、設備、器材的購置和管理。
五、負責全站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工作。
六、統計軍供工作完成情況。
一、編製預、決算和經費使用計劃,合理使用資金。
二、辦理經費收支、往來、銀行存款和做好算帳、記帳、對帳、結帳、報帳等工作。
三、嚴格履行財務制度、手續,按政策、計劃、標準辦理業務。
四、填寫部隊伙食出庫單和工資編製、發放、決算工作。
五、按要求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有關檔案資料。
一、保管現金,嚴格執行現金、支票管理使用制度。
二、按批准的原始單據,準確的辦理現金收支業務,並填寫記帳憑證。
三、按財務規定報銷各種經費,及時發放工資。
四、收取就餐部隊的伙食費。
五、定期與會計員核對帳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一、負責全站的備品、用具、材料和飲食用品的保管工作。
二、驗收入庫物資及飲食用品,嚴格把關,履行簽字手續。
三、負責各種物資和飲食用品的出庫工作,嚴格出庫手續。
四、履行各種登記手續,定期核對數量,清點庫存,並編製盈虧明細表。
一、負責化驗主、副食和開水。
二、及時準確地提出化驗結果。
三、按規定填制化驗單據,履行簽字手續,保留化驗存根。
四、對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提出處理意見。
一、在管理員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廚房的組織領導工作,做好主、副食調劑,完成主、副食製作任務。
二、會同管理員、保管員三方共同出庫,嚴格掌握數、質量。
三、嚴格執行國家衛生法,監督檢查主、副食加工製作程序及衛生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組織餐具的管理、使用和用后消毒工作。
一、在炊事班長的領導下,製作主、副食。
二、嚴格按照主、副食的製作程序作業,保質保量。
三、按要求量份出鍋,擺到餐桌,備齊餐具。
四、洗刷消毒餐具,妥善保管。打掃廚房和餐廳衛生。
五、滿足部隊開水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