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調查

水利調查

在編製各類水利規劃前對研究對象進行概略的現場查勘。其目的在於搜集有關基本資料,分析各方面情況,識別需解決的問題,並研究可能的解決途徑、方案和措施。一個完整的水利調查可相當於初步研究階段的水利規劃。按照不同的任務要求,水利調查工作一部分屬於專門的勘測工作,一部分不作為一個單獨階段而包括在規劃、設計工作過程中。它是水利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

分類


根據不同目的可分為治理與開發綜合調查,防洪、除澇、灌溉、排水、水土保持、供水、水能利用、航運、水產、環境水利等專業調查和已成水利工程的調查等。根據不同對象,可分為水旱災害調查,水資源調查,氣候、水文、地質、土壤、生物環境等自然條件調查,河道、湖泊、水庫、渠道、河口、海岸等水體調查,社會經濟調查及建築材料調查等。根據不同的調查範圍與精度,還可分為綜合調查與專項調查,一般普查與典型調查,詳細調查與初步調查,複核調查與補充調查等。

基本內容


水利調查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①治理開發的對象。如洪水、澇漬、乾旱、鹽鹼、風暴、淤積、侵蝕、冰凍、地震、泥石流等各種自然災害的主要特徵和形成原因; 水資源的數量、分佈、存在形式及其它特徵; 河、湖、庫、渠等的數量、位置、主要特徵及形成條件等。②治理開發的條件。地形、地質、土壤、土地、氣候、生物等自然條件; 行政區劃、社會結構、人口及勞動力等社會條件; 農、林、牧、副、漁業,工礦及交通事業等經濟條件,以及已成工程條件、環境條件、科學技術條件及外部合作條件等。③治理開發的要求。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有關地區的要求,各種治理開發意見,已有的調查研究、規劃設計和治理開發計劃等。

基本要求


①選擇合理的調查方法。依據有關規範,規定不同階段調查資料的精度要求,如測量成果的比例尺,鑽孔的密度,各種統計數字的詳細程度等。在各種有關聯的調查數據間,要考慮精度的配合,個別項目資料精度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調查成果整體的質量。②對調查資料作出鑒定和評價。要十分注意選用資料的可靠性、準確性、適用性和代表性。③對調查資料進行分析研究。但通過分析研究,對已了解的問題作出定量或定性判斷,分清主次,並提出進一步調查的建議。④在識別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各種可能的解決方案。方案要遠期近期結合,重點是近期工程,特別是第一步工程。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可以否定一部分明顯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方案,以合理地縮小下一步工作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