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全法

曾任河南省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蔡全法,男,漢族,1957年10月出生,河南許昌人,大學學歷,經濟學碩士,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3月參加工作。曾任河南省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0年3月,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蔡全法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4.03—1978.03,許昌縣蘇橋公社司堂學校民師。
1978.03—1980.03,漯河師範學習。
1980.03—1992.10,先後在許昌實驗小學、許昌地區教育局、共青團許昌地委、許昌市委組織部工作。
1992.10—1995.11,長葛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1995.11—1997.12,禹州市委副書記。
1997.12—2002.08,襄城縣委副書記。
2002.08—2007.04,襄城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04—2009.07,禹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9.07—2012.05,禹州市委書記。
2012.05—2012.07,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禹州市委書記。
2012.07—2018.10,河南省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0月28日,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成員蔡全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0年3月,河南省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成員蔡全法(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商丘市人民檢察院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全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蔡全法,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商丘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蔡全法先後利用其擔任襄城縣委副書記、縣長、禹州市市長、市委書記、許昌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