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沒有危險性的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從工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通信等行業的生產生活中產生的沒有危險性的固體廢物。如礦山企業產生的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交通運輸製造業產生的廢舊輪胎、橡膠、印刷企業產生的廢紙,服裝加工業產生的邊角廢料、皮革邊等等。
一類:按照《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二類:按照《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1)標準內容:規定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的選址、設計、運行管理、關閉與封場以及污染控制與監測等要求。
3)實施時間:200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