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院是國家在林區設立的,專門審理有關森林案件的審判機關。
中國的專門人民法院的一種。依照有關規定,在大面積國有林區的
國營林業局和木材水運局所在地設立森林法院;在林管局所在地或國有林集中連片區,根據實際需要,設立森林中級法院。在業務上,森林法院受森林中級法院監督,或受其所在地
中級人民法院監督;森林中級法院受省、自治區
高級人民法院監督。森林法院主要負責由林區檢察院起訴或支持公訴的有關
森林犯罪案件、不服人民政府調處的森林糾紛案件和不服
林業主管部門處罰的森林行政案件的審理,並直接受理因森林問題引起的、因果關係清楚、有原告和被告、不需要偵查、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輕微傷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