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漢語成語,拼音是bù píng zé míng,意思是指受到委屈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出自唐·韓愈《送孟東野序》。
鳴:發出聲音,指有所抒發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
唐·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
唐代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事物碰到不平就會發出聲響。後用來比喻人遇到不平的事情,必然要奮起有所申訴和陳述。
不平之鳴、鳴冤叫屈。
稱心如意、心平氣和、忍氣吞聲。
作謂語、定語、分句;用於遇到不平的事時。
出了事情,不平則鳴,群眾在下面說話,你壓得住嗎?
Where there is injustice,there will be an outc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