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輔庭

饒輔庭

饒輔庭,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名可權,字競夫,廣東梅州市梅縣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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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輔庭(1879—1911),名可權,字競夫,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廣東梅縣鬆口石盤橋村人。幼年因家貧無法入學。僅在勞動之餘跟同村兒童學習認字。稍長,讀書能自悟新理,深知必須推翻帝制才能富強。光緒三十四年(1906年)在二兄的幫助下,進上海中國公學讀書。並秘密加入同盟會。1909年畢業后返鄉,次年在鬆口公學任教。時同盟會員謝良牧、溫靖侯姚雨平等聚集在鬆口,饒輔庭與他們聯繫甚密。
宣統三年(1911年)二月饒偕新婚夫人溫慧玉出國,途經香港候輪期間,得悉同盟會統籌部長黃興在港積極籌劃廣州起義,饒便放棄出國之機,堅決要求留下來參加起義。結果得到黃興的同意,派他到惠州與該地同盟會聯繫,做好策應廣州起義的工作。他受命后便攜眷前往,不久,便順利完成任務,返港向黃興報告。
廣州起義前夕,各地“選鋒隊”隊員陸續抵達廣州。當時的廣州氣氛極為緊張,清兵到處戒嚴,有好些來廣州的同盟會領導和骨幹都是單身漢,不能租到房屋,無法建立指揮機關。在這關鍵時刻,適值輔庭夫婦返穗,便在廣州市謝恩里租到一幢房屋,既做住房,又兼作指揮機關,饒輔庭夫婦想盡辦法為革命黨人作掩護。起義前因叛徒向清庭告密,清兵大肆搜捕革命黨人,全城局勢異常緊張。由於饒的住家早為清庭密探所注意。1911年三月二十九日凌晨,饒的住房被清軍包圍,幸得革命黨領導人前一天已離開,秘密文件也早已轉移。饒被捕時,神色自若,臨危不懼,他對其妻說:“人誰無死,我死後你要堅持。”在獄中,遭清吏嚴刑逼供,但他始終堅貞不屈。於4月初在廣州東校場被害,時年32歲。屍體為革命黨人收殮。後送黃花崗與諸烈士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