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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偉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
李少偉,西北政法大學教授,民商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組副組長,私法文化與法典化研究所所長。
2011年4月當選為第3屆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
1985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哲學專業,1990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在讀博士研究生。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陝西省法學會理事、陝西省委政法委特約研究員、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法律顧問、陝西省幹部培訓特聘教師、西安市政法系統隊伍建設監督員、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仲裁員和律師等職。
李少偉教授長期從事民商法學教學、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為私法文化、民商法基礎理論、債與合同法理論。先後為本科生講授民法學、商法學等課程,為研究生講授民法研究專題、民商法研究專題、債與合同法專題、社會法專題等課程。
出版《法律文化與法制現代化》(兩人合著,陝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法律文化導論》(兩人合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出版)、《交易風險的成因、防範及救濟》(兩人合著,陝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私法文化:價值訴求與制度構造》(兩人合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等專著4部。主編《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和《民法學教程》(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2部教材。在《法律科學》等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三十多篇。
李少偉教授注重法學專業學生的學術創新意識和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並將其作為民商法學院教學改革和他主持的校民法學教學團隊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這項改革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肯定。李少偉教授等五人的“民商法第二課堂實踐教學模式探索”在2008年獲西北政法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民商法實踐教學模式探索”於2009年獲陝西省政府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2010年7月被西北政法大學授予校首屆教學名師稱號。
李少偉教授努力從事科學研究工作,主持和參與多項科研項目。他所主持的“合同法法理與適用研究”(1999年西北政法學院重點項目),“交易風險的成因、防範與救濟——西部大開發中的合同糾紛研究”(2004年陝西省教育廳項目),“商法基礎理論與體系構建研究——中國商事立法模式選擇”(2005年西北政法學院重點項目)和參與的“WTO與科技成果轉化”(2002西安市科委重點項目)、“民法基本概念、範疇研究”(2003年西北政法學院重點項目)已經完成研究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他所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現代民法文化與中國民法法典化研究”(2006年)和參與的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民法價值”(2004)的研究工作。
李少偉教授的學術成果也獲得了一些積極評價,專著《法律文化導論》獲2007年陝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專著《法律文化與法制現代化》獲2005年陝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論文《商法的規範對象——商事關係論要》獲2007年西安市第五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論文《論作為物權變動法律事實的加工》獲2007年西北政法大學科研成果二等獎,論文《因狹義無權代理所訂合同之法律後果》獲2001年陝西省外國經濟學說研究會優秀科研成果(法律經濟學類)一等獎,專著《法律文化與法制現代化》獲1998年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圖書獎,專著《交易風險的成因、防範及救濟》獲2008年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圖書獎。
除了教學和科研工作外,李少偉教授還關注法律實踐,積極為司法機關和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倡導發現和研究法律實踐中的具體問題,注重研究成果的實效性,為我國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實踐提供理論支持。同時,他認為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其理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在其流變過程中被賦予了深刻的文化內涵,具有其特定的價值訴求;並且其產生、發展的軌跡與商品經濟、市場經濟具有不解之緣,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因此,對民商法的研究不能僅僅局限於制度、規則層面,還應將其放置於文化的視域下,探索和考量其應然的內在精神和價值理念。對於我們這樣一個缺乏私法文化和商品經濟傳統的國度,這種研究尤為必要和重要,因為它涉及到我們需要建立什麼樣的民商事法律制度的根本性問題。與此相應,在研究方法上則應開闊視野,運用哲學、倫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等理論進行跨學科交叉研究,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是任何一個學科研究方法上的共同趨向。
李少偉教授在擔任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以來,進一步明確了學科建設在學院工作中的龍頭地位,提出人才建設是基礎、科研建設是核心的學科建設工作思路。學院以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為支撐、以專門研究機構為平台、以培育和打造科研特色為目標,進一步推進學科建設和科學研究工作,努力為法學學術發展和國家法治建設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