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課程理論

社會中心課程理論

社會中心課程理論,又稱為社會改造主義課程理論,它是從進步主義教育運動中分化出來的,主張圍繞重大社會問題來組織課程內容的理論。其早期代表人物有康茨和拉格等人,20世紀50年代后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布拉梅爾德。

起源


早在20世紀30年代,在世界性經濟危機衝擊下,以康茨、拉格為代表的社會中心課程論者認為,“進步教育”只適用於社會穩定時代,不適用於社會非常時期,於是他們對“進步教育”做了一些修補。他們強調教育的目的在於按照主觀設想的藍圖“改造社會”,把學校作為形成“社會新秩序”的主要工具,為此,他們主張圍繞社會改造的“中心問題”組織學校課程。20世紀50年代,隨著進步主義教育運動的偃旗息鼓,以布拉梅爾德為主要代表的改造主義教育派有所發展。60年代的課程改革遭受挫折后,社會改造主義教育派抓住當時社會存在的各種問題,以問題為中心設計中小學課程,並在當時盛極一時。

主要內容


社會改造主義課程理論認為,教育的根本價值是社會發展,學校應該致力於社會的改造而不是個人的發展。為此,該理論批判兒童中心課程理論過於注重學生的個人需要、興趣、自由及活動而忽視了社會的需要,主張課程的最終價值是社會價值,課程是實現未來理想社會的運載工具。社會改造主義課程理論的基本主張包括以下內容:(1)課程改造的目標。社會改造主義者認為,設定課程目標的目的,不是讓學生適應現存社會,而是要培養學生的批判精神和改造社會現實的技能。為此課程目標要統一於未來的“理想社會”的總目標;各門學科的內容統一於“社會改造”;課程安排統一於解決問題的活動。(2)課程內容。改造主義課程沒有統一的課程內容,它以廣泛的社會問題為中心。如學校課程要關注犯罪、戰爭、貧富、種族歧視、失業、環境污染、疾病、飢餓等問題,學生對這些問題要有批判性見解。學校課程還要設置工業化、自動控制宣傳媒介等論題,要學習社會學、人類學、政治學、歷史、物理等科目。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課程應由教育者按照社會需要來決定,而不是由學生自己來決定。(3)課程組織。社會改造課程理論主張,應以解決實際的社會問題的邏輯,而不是學科知識的邏輯為主線來組織課程。改造主義者提出了多種課程組織方式,如課程的安排要具有彈性,多種形式的活動形成學習單元,充分利用校內外的環境,學科須重新組織,對課程重新認識,課程計劃無需事先制定等。(4)學習方式。改造主義課程理論主張儘可能讓學生參與到社會生活中去,增強學生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此外,改造主義者還就學校的課程改革提出一些原則。他們認為,要真正發揮學校在社會改造中的作用,學校自身必須做出相應的改革,學校改造首先是課程的改革。課程改革應該遵循這樣一些原則,如課程應由多方面活動和各種材料構成;依據綜合的原則組織這些活動與材料,並與需要理解的意義保持密切相關;提供一切具有社會價值的技能;提供關於當代生活的重要問題和課題的實踐;組織和運用兒童的矛盾和動機,以兒童學習的矛盾而不是教師教學的矛盾為基礎;通過自治的學校團體,建立一種社會合作計劃;為創造力的表現和審美意識的形成提供充分的機會等。

作用


社會中心課程理論強調課程建設要關注社會焦點問題,反映社會政治經濟變革的客觀需求,課程學習應深入社會生活中,強調課程結構有意義的統一性,深刻認識到社會因素對教育的制約作用,因此,它具有一定的特色和優勢。但社會中心課程理論同樣走向另一個極端,即誇大了學校變革社會的功能,把課程設置的重心完全放在適應和改造社會生活上,忽視學生的主體性,阻礙學生主體意識和能力的發展,其預想的課程目標很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