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木

一種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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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①湖北武漢城市圈地區的一種交通工具,三輪車,不同於三輪摩托,多以發動機為動力。如:電麻木(指機動三輪車)、腳麻木(人力三輪車)。作為載客交通營運工具的“麻木”,最早是武漢人喊出來的。但開始不是指載客的一般的三輪摩托車,而是指三輪車夫。在武漢,以前的人力車三輪車夫腰間總掛個小酒瓶,在拉人的間隙喝上兩口,所以整天都顯得醉醺醺的,人稱“酒麻木”,後來人們乾脆叫三輪車夫為“麻木”,比如會這樣喊“麻木,去六渡橋!”
“麻木”曾經布滿全市
“麻木”曾經布滿全市
1985年,慶安宇航設備公司生產出宇航牌FL-70殘疾人專用摩托車。這是我國最早的殘疾人專用摩托車。隨後,嘉陵集團也開發了一種CJ50ZC型殘疾人用摩托車。同期北京市小型動力機械廠也開發了一種友誼牌CJC-50型殘疾人用摩托車。肢體殘疾人由於肢體殘缺、障礙,許多就業謀生門路受到限制。殘疾機動車的出現,對肢體殘疾人來說是天賜良機,在丟棄拐杖享受代步的同時,八十年代末,有些殘疾人迫於生計,加上當時交通不便,他們就從事營運,以便有微薄的收入以養家糊口。從此,殘疾人用殘疾機動車載客在武漢發展起來,後來不是殘疾人也用殘疾機動車載客做生意。因此,“麻木”一詞也隨之擴展到摩托車(俗稱摩的——摩托的士)、人力車等非正式的機動計程車。經營這些業務的人也被稱為“麻木”。
1995年4月21日,公安部、建設部、勞動部、民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殘聯等六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對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運營管理的通知》。提出“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嚴格管理、適當放開”,允許殘疾車從事營運,作為“過渡措施”。這是允許殘疾人合法運營殘疾車的一個政府部門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