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大道
羅馬大道
羅馬大道,即羅馬道路(拉丁語:viae,單數為via),是古羅馬的重要基礎建設,由公元前500年開始,並隨羅馬共和國及羅馬帝國版國的擴大而延伸這些羅馬道路為羅馬軍隊、官員及平民帶來便捷的交通路徑,更促進陸上通訊及貿易。這些道路由地方小路,連接上廣闊、長距離的公路,連接各主要市鎮及軍事基地。羅馬道路是主要由石頭鋪成,部分混入金屬材料。道路由弧形的石頭組成,這些石頭形式和高於路面的行人道以方便排水,而道路兩旁除有行人道外,還有馬道和排水溝渠。羅馬道路的建設有賴於精確的測量工序,包括透過切割山坡,用橋連接河流和溝壑,濕滑的地面部分用木樁作地基支撐。
當羅馬國力達到最頂盛時期,有超過29條大型軍事公路由首都羅馬以輻射式向外擴散,接上羅馬帝國內113個省份372條大道,總長超過40萬公里,其中8萬5百公里的道路已經鋪石。單在高盧,有超過2萬1千公里道路,在不列顛也有至少4,000公里的羅馬道路。
蒂托·李維提及一些羅馬附近著名的道路以及在上的里程碑,較亞壁古道建成前早。除非這些的典故有簡單的時代錯誤問題。因此,巴薩斯丁道(Via Gabina,拉斯·波希納)在公開前500年提及。拉丁道(Via Latina,科利奧蘭納斯時代)在近公元前290年;而諾門蒂娜道(Via Nomentana)或在公元前449年;利嘉娜道(Via Labicana)在公元前421年;西拉娜道(Via Salaria)則在公元前361年建成。
根據安多寧的旅程(Itinerary of Antoninus)形容凱撒及奧古斯都時期的羅馬道路:
隨了一些偏遠部分例外,如英國在長城以北、達契亞(Dacia)、幼發拉底河以東若干省份,整個帝國滲透這些道路路線(iter)。幾乎是一個區都有覆蓋,我們可能會想到羅馬官員到被發送,無論是民用或軍用,他們到達的哈德良牆,沿萊茵、多瑙河及幼發拉底河運行著服務。
網路也覆蓋帝國的內陸省份,但超越國界就沒有羅馬道路。然而,仍有些人行道和污垢道路的密集網路允許對外通行。
公元前約450年十二銅表法(The laws of the Twelve Tables)指明道路需為8呎(2.45米)闊,而彎路則需有16呎(4.90米)。十二銅表法指出當道路失修時,過路人有權通過其他私人土地。因此,興建不須經常維修的道路,避免他人進入自己的土地,成為羅馬人的潛意識,為節省物料成本,道路建設得又直又窄。
羅馬法及傳統上禁止在市區使用交通工具,除特定情況外,只有已婚婦人及管理商業的官員可以使用交通工具。朱利亞城市法(Lex Iulia Municipalis)限制商業手拉車夜間只有在城市內的道路和城牆外一里內行駛。
道路(Road)這詞對應的拉丁語的詞源是via,眾數詞則是viae。羅馬道路由最原木路到材質鋪設路,都有夯實碎石作基床以保障路面乾燥,避免石頭與碎石與黏土結石成泥漿。
這些道路又可分為:
• 公共/軍事/管治道路(Viae publicae, consulares, praetoriage, militares),是公眾主要的道路,用公帑建設及維護,在國家土地上建設。
• 私人/農業道路(Viae privatae, rusticae, glareae, agrariae),由私人建設,或供公共使用。
• 鄉村道路(Viae vicinales),在鄉村建設的公共或私人道路。
當羅馬征服義大利時,道路由羅馬及其腹地向外擴展,把舊有的道路覆蓋。建設道路是軍事責任,因此受羅馬的執政官管轄,軍事名稱為固治道(viam munire),各地城市也有責任築建他們的道路。美麗和壯觀的道路可能會令我們相信,任何羅馬公民可以自由使用,但這種情況並非如此。徵收通行費的收費站在道路上比比皆是,特別是在橋樑。通常情況下,過路費在城門口收集,貨運會被收取較重的進出口稅。
雖然資助興建道路是羅馬政府的責任,但維修的費用往往由省政府從稅項中收取以承擔。官員有責任籌得足夠款項支持道路的興建及維護,包括高級官員的 慷慨捐款,而主管公共工程的檢查官,需要自行掏錢維修道路。
羅馬道路在連接兩座城市,中間穿過郊野,公共道路的建設和照顧,無論是在羅馬、在義大利、各省份,在羅馬歷史的各個時期,被認為是一個函數的最大重量和重要性,被認為是一個功能的最大比重和重要性。檢查員,作為最古老的羅馬地方法官,有最早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建造及修理在所有的公路和街道。事實上,除皇帝外,檢查員也有權監察及管轄該道路的權利。市政官和檢查員利用羅馬附近卡比托利歐山(Clivus Capitolinus)噴出的熔岩及城市外的碎石建造道路和人行道。
羅馬道路實際寬度在3.6英尺(1.1米)至超過23英尺(7米)。雖然石頭凹凸不平造成顛簸的路段,但這做法可抵禦雨水、結冰及洪,也會採用直的路線以減少維修需要。
1.地表路(Via terrena):地面已平整的泥路
2.砂礫路(Via glareata):砂礫道路。
3.標準路(Via munita):常規的羅馬道路,用矩形石塊鋪成的,或與多邊形塊熔岩。
羅馬人首選設計解決障礙的方案,而不是避開它們。將溝壑、丘陵或山區的石頭切開,以建隧道通過。為跨越河流,羅馬人會用石頭或木建拱型橋樑;若是小溪則鋪上石磚跨越,堤道建在沼澤的地面。
羅馬公共道路系統背後有明顯軍事目的,道路建設可團結羅馬受統治的人民及鞏固被征服區的統治。
道路上建有里程碑,先有一個在公元前250年分隔了亞壁古道,另一個也建在公元前125年許多大道上,現代辭彙英里或哩(mile)由拉丁語辭彙milia passuum,4,841英尺(1,480米)。里程碑有堅實的矩形底座,設置超過2英尺(60厘米)到地面,站在高5英尺(1.50米),直徑20英寸(50厘米),圓形柱達2噸以上。碑上在眼睛的高度位置有面板塊,標明與羅馬廣場的距離、那位官員製造、修理道路及其他各種信息。
結合地形和標有道路的地圖存放在某些羅馬圖書館,但由於成本昂貴、難以複雜故不流動作用。
牛車是羅馬道路上常見的交通工具,也有日行40至50公里(25至30英里)的馬車,較步行快一倍。
非軍方官員及為政府服務的人沒有營地給他們使用,他們需持有護照以茲識別,羅馬道路每隔15至18碼英里(25至30公里),便有旅行洋房,附近會有軍營給軍團使用。也有私營旅館,但有些已聲名狼藉,因為經被小偷光顧的,也有妓女當作賣淫場作,這些遺址的牆壁被塗鴉覆蓋。另外,每隔12至18英里(即20至30公里)有路站給作交通運貨工具的動物休息。
羅馬帝國內有公營和私營郵政服務。奧古斯都創立的公共郵政(Cursus publicus),透過羅馬道路系統收發及派送郵件,利用戰車上裝有的箱子盛載郵件。在緊急或特別情況下,會使用驛馬和騎士運送郵件,驛馬每日可傳遞信件至800公裡外,該騎士會戴有一頂獨特的皮製郵帽識別是郵差。但郵差在古羅馬時期是種危險的職業,常遭土匪和羅馬的敵人侵擾。
這些羅馬道路的開通,也促進私營郵遞業興起,例如tabellarii,是家聘用奴隸送信的郵遞業務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