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
高考志願的一種新方式
平行志願是指高考志願的一種新的投檔錄取模式,即一個志願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報高考志願時,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隊列,高分者優先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餘額的院校。
2008年教育部在安徽省、湖南省、江蘇省、遼寧省、上海市與浙江省6個省區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一年的實踐證明,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願填報風險。
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福建省、貴州省、海南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雲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與寧夏回族自治區10個省區實行改革試點,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進一步在全國推廣。
2010年廣東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2013年山東省與黑龍江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2014年遼寧省(全面)與陝西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2015年甘肅省和北京市正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
志願即普類院校各錄取批設置院校志願徵求院校志願。提錄取批科各批院校志願均包含、、院校五院校,院校(河北省科二批批合,科二批院校),專科各批院校志願均包含、、、、五院校。院校志願含六專業志願專業服調劑志願。
批院校志願錄取束,省招辦及布未完招計劃院校、專業及,未錄取考須按省招辦規,市、縣(市、區)招辦規填徵求院校志願。徵求院校志願包含、、院校志願院校服志願。育、藝術類各批暫設置院校志願,批設置院校志願院校服志願(註:河北省育藝術科提批、科批批,專科提批、專科批設志願,科批設置志願),按志願順序依投檔。
平行志願和順序志願對比
在高校錄取結束后,省招辦將通過市、縣(市、區)招辦及時向考生、社會提供考生錄取狀態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招生人數等信息查詢。未被錄取的考生須按省招辦規定的時間,自行前往市、縣(市、區)招辦規定的地點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調劑志願)。
省招辦對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含院校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按投檔原則再次進行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如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填報平行院校志願及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則視為其自願放棄該志願填報機會。如考生不按當地招辦規定的程序對本人所填報的志願信息進行簽名確認,而對考生本人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普通類考生可以在提前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D、E、F、G、H8個平行院校志願,在專科各批次中分別填報A、B、C、D、E5個平行院校志願。各院校志願之間是平行關係。另外,每個院校志願下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志願。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后,省招辦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人數,由市、縣(市、區)招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又名“徵集志願”,在“徵求平行院校志願”中,考生還可填報3個院校志願和1個是否服從其他院校志願。省招辦將按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再次投檔。
徵求平行志願的填報時間是在錄取過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后。
“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在錄取時操作方法:
一、投檔原則
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
二、投檔
按普通類上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A、B、C3個(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5個學校(專科批次)依次檢索,首先將考生檔案投給考生填報的A學校,如成績未達到該校控線,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檔案投出則完成該考生投檔過程,投檔後由院校決定錄取與否。如果經檢索未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該考生的投檔過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願”錄取后,對該批未被錄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報志願的機會,即“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屆時,將分別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后,由省招辦統計並向社會公布生源未滿的院校及專業缺額數,並由各市、縣(區、市)招辦組織本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再次填報志願,即“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辦法按“平行院校志願”的操作辦法進行。
三、每批院校投檔程序如下
①進行平行志願的投檔;
②對未被投出的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報考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專業的考生、報考民族院校的少數民族考生、單科優秀學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應政策進行補充投檔;
③進行平行志願退檔處理;
④向社會公布錄取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信息;
⑤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徵求平行志願;
⑥進行徵求平行志願的投檔及退檔;
⑦徵求平行志願中的服從志願投檔及退檔。
符合條件的考生怎樣才能確保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的填報?
(1)考生在領取准考證同時領取《錄取進程表》,以了解整個錄取工作的時間安排和各項進程的安排。
(2)“徵求平行院校志願”的填報由省、市、縣(區、市)招辦組織進行。考生應在每批錄取過程中到市、縣(市、區)招辦以及所在中學的“公告欄”中了解錄取與否,查詢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情況,以及徵求志願填報的要求等;同時要注意省招辦在新聞媒體及各有關信息渠道上發布的相關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徵求平行志願的填報。
省高校錄取工作已全部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全部依託計算機網路系統進行。先進的網路技術使高校招生錄取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公開、透明和高效;考生檔案的投放完全由計算機控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為因素的干擾,從技術手段上保證了錄取的公平、公正。
在長期的錄取工作中省招辦已經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制定了嚴格的紀律要求,省紀檢監察部門的同志參與招生錄取的全過程,同時邀請新聞媒體的記者到現場採訪,隨時進行監督,這些措施和辦法都切實地保證了錄取的公平、公正。
過去,每批次設置4個院校志願和1個服從志願。投檔時,第一步:省招辦根據考生志願分學校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錄取時,同時將所有第一志願填報南京大學的考生排序,將所有填報東南大學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從高分往低分順序向學校投檔。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后,再將未錄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願院校分別排序,然後從高分往低分投檔……以此類推。由於每批次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第一志願,其他志願錄取率相對較低,考生如果第一志願報考的學校不能錄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願院校已錄滿,那麼該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個批次中錄取,個別考生甚至因此落榜。所以,怎樣選擇第一志願一直是考生和家長十分頭疼的問題。
實行平行志願后,每批考生可同時選擇A、B、C3個或A、B、C、D、E5個學校(2013年,山東省考生可一次填報6個院校),錄取投檔時,“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第一步: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則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類推。第二步:每個考生投檔時,按志願中先A學校,再B學校,再C學校的順序檢索,如考分夠A學校,就投檔到A學校,如不夠,則看B學校,以此類推……這樣就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3個或5個第一志願,擴大了考生選擇範圍。對未被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再參加徵求平行志願的填報,使考生擁有了更多的錄取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
填報志願方式的改變,是招生部門在現有的錄取模式下,堅持以考生為本,進一步為考生服務、為院校服務的一項重要改革,是深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招生原則的重要舉措。
(一)對考生來說,擴大了考生的選擇範圍,降低考生填報志願的難度,有效地提高考生的錄取率。
(二)對於高校來說,生源素質更加均衡,也解決了以往投檔中一部分高校生源爆滿而另一部分嚴重斷檔的問題,有利於順利地完成錄取工作。據模擬預測,平行志願一次錄取率可達90%以上。
(三)進一步提高了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以往,考生和家長填報志願時,“必修課”之一就是查詢有意報考高校往年的錄取情況:前一年分數線高了,當年報考的人會少一些,分數就會降低。這種非正常現象又直接影響到下一年度考生的志願填報,於是頻頻出現“大、小年”的現象,造成惡性循環。前幾年未推行平行志願時,幾乎所有一流大學都曾遇到過在某地第一志願考生數不滿,錄取分數線僅為當地重點控制線的情形。
如果實行了“平行志願”,考生就不用再為一批次中的幾個志願先後發愁了,只要將自己心儀並符合自身水平的幾個學校都填上就可以了。在招生中,則按照分數高低錄取。一個批次里,一個學校進不了,可以到另一個學校,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平行志願最大的受益者是廣大考生,尤其是農村地區和貧困家庭的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主任汪國培表示,設置平行志願增加了考生填報志願的範圍,減小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難度和風險,增加了考生被投檔機會。據了解,江蘇省實行平行院校志願改革后,出現了“三減少、三提高”的可喜現象,即填報志願風險減少了,高分落榜現象減少了,高校斷檔現象減少了;志願匹配性提高了,錄取透明度提高了,人民滿意度提高了。
實施平行志願,變“志願優先、分數從高到低”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體現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從字面上看,似乎“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模式更強調分數,對志願尊重不夠。但從深層次探究,原來的志願優先只能選擇一個志願,尊重的是一個選擇;而平行志願可以選擇三個第一志願,給考生更充分的表達個人志願的餘地和空間,尊重的是三個選擇。從這個意義上說,平行志願的設置更能體現考生的意願,更尊重考生的志願。
高等教育發展已經步入大眾化階段,廣大考生已不滿足“上大學”,而要“上好大學、讀好專業”。高校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越來越成為爭奪生源的利器。
據了解,當初平行志願辦法剛出台時,一些高校也曾持反對態度,認為只有少數名牌高校才能從中受益,會降低自己學校的生源質量。不少高校招辦負責人擔心,“平行志願”有可能導致強校更強、弱校更弱。因為除重點院校,一般高校所錄取的考生,其分數將趨向“扁平化”。對於同一批次中的一些中、下等級的院校來說,很難吸收到高分考生。被同一所院校錄取的考生,分差都不會太大,學校總體生源質量就會有所下降,同時也不利於學校的發展。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負責人指出,平行志願的推行,使學生學業水平與相應高校社會公認度相對應,高校和考生達成“雙贏”。由於高校實力與錄取考生學業水平較為接近,避免了實力過強的考生和實力過差的學生進入學校所產生的不必要的問題,也有利於高校教學組織管理。更為重要的是,它對促進高校提高辦學質量具有激勵作用,學校要想提高生源質量,吸引更多學業能力強的學生報考,就必然會高度重視教育教學質量,以不斷提升學校的品牌效應。
設置院校平行志願后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但並不能完全化解現行錄取體制下填報高考志願的所有風險。風險不是平行志願帶來的,在現行錄取體制下,院校調檔數大於其招生計劃數(高校調檔比例在1∶1.2範圍內),必然有一定數量的考生在公平競爭、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后自然落榜。因此考生填報志願仍然要準確定位,統籌兼顧,慎重選擇。並要及時了解省市縣招辦發布的有關信息,確保能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
平行志願是指考生填報的同一錄取批次同一投檔時間段中的多個院校志願,它體現了志願之間的並列結構關係。平行志願可選擇5個院校、6個專業,並且可以決定是否服從調劑。“熟讀章程、量體裁衣、拉開梯度、冷熱兼顧”———如何進行平行志願的填報,專家給出這16字的技巧關鍵詞。但是,“‘平行’不等於‘平等’。我要特別提出,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風險依然存在。”在填報平行志願時,首先要自我定位,之後選擇院校,再次選擇專業。
當考生的電子檔案被高校提取之後,還可能因為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高校要求,志願選擇不合理,調檔數目過多而造成考生的電子檔案被退回,這種現象叫做退檔。被退檔的考生就可能會被滑到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簡單來說,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考生一旦被A志願退檔,將不再補投到同一批次的B志願或C志願。
很多考生和家長認為平行志願就是“保險志願”,只要考分考高了,學校可以隨便挑,這是完全錯誤的。高分考生仍然存在落榜可能。
-建議:考生被高校退檔,主要原因是考生填報專業不當,如考生填報的專業扎堆,又不願意接受專業調劑等。其次,還有可能是考生自身的條件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限制。因此,考生填報志願時,要正確評估自己的綜合實力,合理搭配平行志願。
考前估分本身就存在一定風險。其次,雖然一二批次的4個志願和三批次的8個志願全是1志願,但是在操作上,A、B、C、D志願是有順序的。如某考生填報了A、B、C、D4所院校,投檔時先看A志願院校的投檔情況,如果A院校額滿,再向B志願院校投檔,如B院校額滿,再投向C志願院校……依次類推。
有的考生不會準確定位,為提高命中率選擇錄取分遠低於自己高考成績的院校,或者選擇自己高考成績達不到錄取分的院校,都會產生錄取結果不理想的後果。
-建議:一是準確把握自己的學業水平,具體要參照考生的成績在群體中的位置。從考生家長來說,要多和孩子的班主任溝通;二是要準確估計考生的考試心理狀態。有的考生平時看似不用功,但考試時往往能超常發揮,這就是比賽型的考試心理素質。
在高考填報志願中,究竟是選學校還是選專業是考生家長最難把握的。上海實行平行志願填報后,在選專業還是選學校的博弈中,這一難題將更為顯現。這是因為,院校的投檔比例降低,專業的匹配率也會降低。
復旦招辦副主任徐宏波老師告訴記者,從該校往年從實施平行志願的地區招生情況來看,考生考分情況非常扁平:最高分和最低分一般只相差了10分左右。各個專業的錄取分相差不大。因此,如果學生同意調劑專業志願,則被錄取的可能性就越大。而那些不願意調劑專業志願的學生則被退檔的可能性越大。
-建議:市教育考試院院長李瑞陽表示,在平行志願中,如果選學校,就要做好犧牲專業的準備,如果選擇專業,則要做好學校要降一檔次的準備。考生要自己掌握其中的平衡問題,因為好的大學裡面也有弱的專業,一般的大學裡面有強的專業。
由於在平行志願中,一、二、三批次填報的志願都是第一志願,這樣考生在填報前,要對每所院校各個專業的情況都有所了解,而且究竟是選專業還是選學校,在一二三批次志願順序的填報中也要體現出來。考生和家長在填報志願前就應該有所規劃。
若考生在填報時沒有兼顧自身的實力,填報的志願偏高,或沒有梯度等,也可能出現高分落榜。
-建議:為增加錄取機會,提高志願的有效性,同一批次志願中,院校之間要有坡度。要把握這一坡度,要清楚了解院校往年的錄取平均分,它可以幫助考生大致了解該學校在考生中的定位並把自己的實際學業成績和之相對應。一般四個志願的坡度應根據“沖一衝”、“穩一穩”、“保一保”、“墊一墊”來設計。
由於高考實施平行志願,很可能產生各院校錄取分數線整體拔高的情況。另一方面,由於高考填報志願不強求考生必須每一批次上填報一所外地院校,考生如報考外地院校反而擁有明顯優勢。
-建議:考生要充分運用好鼓勵填報外地院校的政策,踴躍報考外地院校。對第一、二、三批次填報外省市院校志願的考生,當規定分數線上平行志願投檔后仍有缺額,可在徵求志願前,在徵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況下,對一本、二本、三批高職(專科)線下20分之內、填報有志願的考生,加20分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辦法,錄取與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決定。此外,外省市院校降分投檔也將繼續實行。
第一步:將所有滿足該批次分數線的考生,分別按文科和理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個考生都有自己的位置。也就是排隊,文科一列隊伍,理科一列隊伍。如果在文理科排序中出現總分相同,則看單科分數,其順序為:
文科:語文、數學、文綜、英語
理科:數學、語文、理綜、英語(江蘇是不論文理,均取語數英總和)
第三步
第三步投檔:當該批次所有滿足條件的考生的檔案檢索完畢后,通過網上對分好的檔案投往高校(圖四)。這個過程是一次性、同時完成的。
高校只能看到考生填報自己高校的志願,看不到考生填報的其他志願情況,對於高校來說,所有投檔來的考生都是一志願報考本校。
第四步錄取:這個過程主要是在高校進行。
高校根據已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對考生進行錄取。
第五步:確認當高校確定錄取名單,錄取結束以後,對已錄取的考生通過網上回傳給市教育考試院進行確認,並辦理錄取手續。
對未錄取考生的檔案傳回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通知本批次線上未錄取考生進入徵求志願環節。
徵求志願也是平行志願,其錄取過程和前面一樣。
實行平行志願省份:
第四步
2009年,全國實行平行志願填報方式的省(市、區)有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16個;此外,還有一些省市實行了小平行,如北京、山東等。
2010年,陝西、廣東、河南、重慶、天津高考首次實行平行志願(部分僅限一批本科)。
2011年,新疆、湖北高考首次實行平行志願(湖北僅限第一批本科)
2012年,山西省高考開始實施平行志願。
2013年5月7日,黑龍江省實施平行志願。
2013年5月17日,山東省開始實行平行志願。
2014年,北京市本科一志願開始實行平行志願,湖北本科全面實行平行志願。
2015年,北京本科一、二、三批的志願設置由“平行志願組”調整為“大平行志願“。甘肅省實施大平行志願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職(專科)批(M段)設置“A、B、C、D、E、F”6個平行志願。青海省三本首次實行平行志願。
截至2014年,共有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陝西、廣東、河南、重慶、天津、新疆、湖北、山西、黑龍江、山東,西藏,北京28個省市實行平行志願(少部分僅在一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