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災害
由重力作用使土體下滑的災害
滑坡災害指岩體或土體在重力作用下整體順坡下滑造成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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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文:有的地方將滑坡稱為垮山、走山、地滑、土溜。指岩體或土體在重力作用下整體順坡下滑造成的災害。同崩塌相比較,二者都是斜坡失穩現象,並具有類似的形成條件和分佈規律,但它們的形成過程和形態特徵又有顯著的區別。主要差異是:崩塌體完全脫離母體,發生的垂直位移量遠大於水平位移量,而滑坡體則很少完全脫離母體,總有一部分殘留並有序排列在滑床上,而且其水平位移一般大於垂直位移量。崩塌形成的碎屑物零亂無序,而滑坡體在一定程度上保存原有岩層土體層序和結構,其表面出現不同方向的裂縫。由於滑坡體本身條件十分複雜,加上研究滑坡的目的千差萬別,所以現在國內外還沒有統一的分類方案。從不同角度可以把滑坡劃分為若干種類型,在中國:過程實踐中廣泛應用的是三種分類方法:①按照滑坡物質組成分為岩層(基岩)滑坡、黃土滑坡、粘土滑坡、堆積層滑坡;②按滑坡體厚度(或滑床深度)分為淺層滑坡(小於6米)、中層滑坡(6~20米)、深層滑坡(20~50米)、極深層滑坡(大於50米);③綜合滑坡成因、形態、動力來源、滑面位置等特徵,取其中最主要的一項顯示滑坡特徵,最後由低級到高級依次綜合三種標誌,確定滑坡類型名稱,如推動式深層黃土滑坡、縱長式淺層基岩滑坡等。滑坡規模大小不一,小型滑坡體體積不足100立方米,巨型滑坡體體積達幾千萬甚至幾億立方米。滑坡廣泛發生在山地、高原及丘陵地區,是阻礙山區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自然災害。滑坡的直接危害主要包括:毀壞城鎮、村莊、鐵路、公路、航道、房屋、礦山企業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滑坡的次生災害是阻塞河道、使上二游江河溢流或者堵河成湖后潰決,發生洪水;有時受暴雨或洪水誘發進一步形成泥石流,造成更嚴重的破壞損失。滑坡災害的大小除了受滑坡規模控制外,還與滑坡活動特點(如高速滑坡)和滑坡影響區社會經濟狀況有關。通常滑坡規模愈大,發生得愈突然,滑坡區人口和重要工程設施愈多,災害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