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佛山市政府職能部門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實施辦法,組織編製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職能介紹


(一)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政管理工作,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建議。
(二)承擔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指導監督各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國有土地房屋的徵收和補償管理工作。
(三)負責擬定全市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房屋登記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規範各區房屋登記、房屋測繪成果審核應用、房屋登記檔案管理利用工作;負責建立、管理我市房屋登記簿。
(四)承擔指導城鄉建設的責任,負責規範、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
(五)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指導全市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工期定額和有關技術標準並監督和指導實施,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
(六)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和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後勤保障等內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課題調研論證和決策諮詢性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審核規範性文件和執法文書。組織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承擔有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裁決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的評估。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立、檢查和評議考核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查處上級交辦、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策法規的普法工作。監督和指導各區、本局各相關科室的依法行政和行政處罰工作。牽頭負責信訪工作和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和建議。
(三)綜合監督科。負責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項活動及重點工作進行檢查和督辦。負責政務信息、綜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和綜合調研。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系統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績效管理、幹部履職監督工作。
(四)住房規劃和保障科。組織擬訂住房發展規劃,編製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執行。擬訂人才安居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調研、方案擬訂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和年度工作計劃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財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各區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和相關協調工作,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指導各區做好住房租賃市場管理工作。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管。掌握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擬訂全市房地產管理政策和監管政策,監督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中介服務等相關工作。建立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各區開展房地產市場監管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相關行為。
(六)房屋和物業管理科。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小區建設、房屋安全使用、房屋白蟻防治工作。擬訂物業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管理物業管理行業。擬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牽頭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工作。
(七)建築業發展和設計科技科(總工室)。擬訂促進建築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訂勘察設計、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的地方性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圖和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項目抗震設防技術工作,組織大中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超限高層建築抗震審查。負責建設科技管理工作,開展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評審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重大科技課題論證。統籌房屋安全鑒定市場監管和行業監管。指導行業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負責行業職業資格監管服務工作,指導行業註冊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八)建築市場監管科。負責建築市場監管。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建築市場和建築行業誠信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實施建築行業相關資質管理規定。指導實施房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不含農村自建房)相關政策法規。負責預防和化解房屋建築工程領域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等矛盾糾紛。擬訂全市建設工程定額、計價依據和工程造價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監督實施工程招標投標相關政策法規,擬訂房屋建築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九)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一科。掛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在建工程(含人防工程)質量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統籌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在建工程(含人防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抽查工作。負責全市工程質量技術推廣、人員培訓及考核工作。組織全市建設質量技能競賽、觀摩活動,開展質量月活動。擬訂全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混凝土預製構件的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禁止現場使用袋裝水泥、袋裝預拌砂漿、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攪拌砂漿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材打假,指導全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
(十)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二科。負責擬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在建工程(含人防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依法對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巡查,監督指導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和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統籌全局應急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編製在建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參與在建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事故調查。指導全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相關人員的考核工作。
(十一)工程執法科。將政策法規科的組織查處上級交辦、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職責划入工程執法科,將其他業務科室的在建工程違法案件查處職責划入工程執法科。主要職責是: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在建工程的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對接上級住建部門執法相關工作。組織承辦有全市性影響、跨區域重大違法行為的現場排查、調查取證工作,提出初步處罰建議,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強制工作。依法查處上級交辦、有關部門移送和相關業務科室移交的違法線索,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
(十二)建設工程消防監管科。負責制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地方性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依法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行業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協調各區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十三)城鄉建設科。負責規範、指導城鄉建設的工作。擬訂本市城鄉建設的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指導住建領域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參與村鎮規劃等相關規劃審核,指導村鎮建設、全市宜居城鄉創建、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四)供排水管理科。負責供排水行業管理和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排水體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規劃、建設、質量監督、驗收和維護等工作。負責供排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供水企業安全生產。指導監督供水水質、城鎮二次供水以及節約用水工作。監督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的監督管理。監督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十五)燃氣發展和監管科。擬訂城鎮燃氣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管理、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的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城鎮燃氣工程建設的實施。處理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城鎮燃氣、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城鎮燃氣經營許可和事中事後監管工作。依法查處危害城鎮燃氣和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指導、協調車用加氫站建設、運營和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車用加氫站經營許可工作。
(十六)行政審批管理科。承辦本單位行政許可和社會服務等事項的核准、審核、備案、變更、結果反饋、發件發證等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擬訂行政審批工作制度、標準。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有關工作。指導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對委託下放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十七)人事科。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十八)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姓名職位分工
曾陽春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張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綜合調研、宣傳、扶貧、財務管理、信訪維穩、督查督辦、燃氣發展和監管、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統籌改革創新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綜合監督科、燃氣發展和監管科。聯繫禪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聯繫指導市燃氣協會、市市政公用事業協會
宗紀昌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住房規劃和保障、房屋和物業管理、城鄉建設等工作,分管住房規劃和保障科、房屋和物業管理科、城鄉建設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登記信息中心。聯繫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聯繫指導市白蟻防治協會
蔡棟倫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建、意識形態、組織人事、工青婦、房地產市場監管、建築市場監管等工作,分管房地產市場監管科、建築市場監管科、人事科、機關黨委、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中心。聯繫高明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聯繫指導市房地產業協會、市造價諮詢與招標採購協會
賴覺平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駐局紀檢監察組
劉王生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負責建築業發展和設計科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統籌技術上的論證會、事故調查等工作,分管建築業發展和設計科技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一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二科、建設工程執法科、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聯繫三水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聯繫指導市建築業協會、市勘察設計協會、市建築節能協會、市土木建築學會、市裝配式建築協會
盧德全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建設工程消防監管、供排水管理、行政審批管理等工作,分管建設工程消防監管科、供排水管理科、行政審批管理科、市代建項目管理中心。聯繫南海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

直屬單位


佛山市建設工程造價服務中心
佛山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
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登記信息中心
佛山市代建項目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一)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規範性文件,組織編製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相關規劃和計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擬訂住房發展規劃。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徵收和補償管理工作;負責小區建設和物業管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房屋安全使用、房屋白蟻防治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工作,提出全市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建議。
(四)負責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保障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指導監督各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負責住房租賃管理工作。
(五)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全市建設工程定額、計價依據和工程造價技術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
(六)負責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編製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參與房屋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編製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參與房屋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相關職責。具體負責結建式、兼顧式人防工程從施工報建至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即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指導人防工程設計資質認定和監理資質認定工作。
(八)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工作。組織建築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發展應用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監督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規程的實施。
(九)負責規範、指導城鄉建設的工作。參與協調指導住建領域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村鎮規劃,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牽頭負責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城鎮燃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城鎮燃氣行業及油氣長輸管道安全保護監管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燃氣工程的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供排水行業管理和行業特許經營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排水體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規劃、審批、建設、質量監督、驗收和維護等工作;指導供排水安全生產和城鎮節約用水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地方性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各區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加快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體系。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紮實做好宜居城鄉建設和品質提升。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研究擬訂結建式、兼顧式人防工程的日常維護管理標準,按照標準要求指導實施結建式、兼顧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澇、環境衛生等的日常維護管理。
2.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車用加氫站建設管理和營運監督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氫能產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文件,協調氫能產業發展有關問題。
3.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照法定許可權,對房屋建築工程項目進行行業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監督項目的違法違規行為,核准本行業評標專家入庫和清出名單;做好本行業企業誠信管理工作。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並協助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投訴,受理專家入庫申請、評標專家日常管理和考核,協助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評標專家入庫和清出名單,協助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企業誠信管理工作。
4.與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行使室內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綜合協調工作、給水和排水類城市地下管線的建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考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