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教育局
南寧市教育局
南寧市教育局是南寧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漢語言文字工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事教育科、計劃財務基建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漢語言文字工作科、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等11個科(室)。轄七縣五城區2623所學校,學生118萬人,專任教師4.9萬人。
南寧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漢語言文字工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計劃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導團、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語言文字工作科、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科、人事科、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等11個科(室)。現轄六縣六城區、三個經濟開發區共2916所中小學、幼兒園,在校人數117.78萬人,教職工7.24萬人。其中:幼兒園990所,在園人數17.30萬人,教職工9880人;小學1515所、教學點1091個,學生52.65萬人,教職工3.12人;普通中學349所(其中:初中263所,學生25.98萬人,普通高中86所,學生11.65萬人),中學教職工2.71萬人(其中專任教師2.27萬人);中等職業學校52所,學生9.97萬人,教職工3827人;特殊教育學校10所,學生2290人,教職工353人。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一五”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和正確領導下,南寧市大力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和人才強市戰略,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發展教育事業,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是學前教育形成多元發展新格局。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初步形成公辦、民辦幼兒園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辦學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各級各類幼兒園990所,在園幼兒17.3萬人,其中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9.90萬人,佔全市在園幼兒人數57.23%。
二是義務教育轉入均衡發展新征程。全面實行城鄉免費義務教育,重點在經費投入、基本建設等方面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傾斜,“十一五”期間市本級共投入20.30億元,新建、遷建及擴建了一批中小學校,義務教育由全面普及轉入均衡發展。2009年武鳴縣被評為全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縣。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跨進優質發展新階段。積極實施學校建設“精品工程”,39所普通高中通過自治區普通高中一級學校評估,佔全市普通高中的45.35%。同時,加強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建設,做大做強優質高中教育資源,實現了縣縣有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的目標。全市現有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19所,在校學生4.81萬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41.31%。
四是職業教育步入快速發展新行列。全面實施職教攻堅,共投入攻堅經費11.63億元,完成攻堅任務數的111.76%,生均校園面積、生均建築面積、生均設備值、生均圖書等四項主要指標全部超過攻堅要求,全市中職學校辦學條件得到極大改善。現有自治區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7所,其中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2所(全區共有9所),每縣均建有1所綜合性縣級職教中心。
五是教育經費投入實現新增長。堅持以財政投入為主,不斷完善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年加大教育投入。2006-2010年全市教育經費總投入205.84億元,年平均增長24.77%。其中預算內教育經費撥款150.42億元,年平均增長27.81%;多渠道籌措的教育教育經費達55.42億元。
六是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進展。加快中小學建設的步伐,抓緊實施《南寧市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與實施方案(2002-2015)》,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0年,我市城區新建濱湖路小學、桂雅路小學、仙葫學校等12所中小學校,逐步緩解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難的問題。
七是教師隊伍建設實現專業發展新水平。堅持把教師隊伍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樹立“教育家辦教育”的理念,積極實施“高素質校長培訓工程”、“356人才培養工程”、“南寧市21世紀園丁工程”等,選派骨幹校長到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培訓,與北京大學、廣西師大等區內外高校合作開展教師、校長培訓。“十一五”期間,舉辦培訓班30多期,近6000名校長、教師參加了培訓。
八是素質教育取得全面發展新成果。深化課程改革,創新學校德育工作,我市榮獲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先進集體。率先在全區進行中考及招生制度改革,素質教育成果顯現,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體育、藝術教育碩果累累。
九是學生資助工作邁進全程覆蓋新時期。建立健全了覆蓋從小學到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2006至2010年,全市共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特定學生132.7萬人次,累計發放財政資助經費8.33億元。
十是教育國際交流合作邁出新步伐。市教育局分別與美國跨世紀文化交流中心、加拿大素里市教育局等簽訂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協議;市二中、市三中等7所學校與國外學校建立了友好合作關係。澳大利亞半威系英語學院在市十四中設立了雅思學習基地,市十三中被批准為美國英特爾未來教育培訓基地。南寧市不少學校結合實際聘用外籍教師執教,提高了外語教學的水平,增進了彼此之間的交流。2009年,市政府同意建設南寧三中國際學校的方案,目前項目正在籌備之中。
目前,南寧市各級各類教育欣欣向榮,多層次、多形式、學科門類基本齊全、結構合理的教育體系正在形成,首府南寧已經成為全區學子嚮往的理想求學之地。南寧市教育局先後榮獲“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督導先進集體”、“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區基礎教育課改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地方性法規草案,組織實施有關教育地方性法規。
(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統一戰線和共青團工作。按分工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市教育現代化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規劃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實施辦法,統計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做好南寧在國(境)外教育援助,指導做好全市教育貸款、教育合作項目和學生資助工作。
(五)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協調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中小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
(六)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貫徹執行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意見和辦學標準,配合開展職業教育評估。協同各縣(區)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教育學校布局和專業結構調整、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主管全市中小學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統籌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
(十)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指導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統籌管理並指導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信息化規劃。
(十三)統籌全市民辦教育的規劃、綜合協調工作。貫徹落實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與規劃,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各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以及南寧市關於招生考試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組考工作。負責中小學校招生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汪述斌,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潘永鍾,南寧市教育局局長。
李挺,市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成員、機關紀委書記。
楊捷,南寧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章志宏,南寧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海瓊,南寧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國忠,南寧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劉彪,南寧市教育局調研員。
覃存民,南寧市教育局調研員。
李世軍,市教育局副調研員、民辦教育行業黨委書記。
(一)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各項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督查、保密、政務公開、績效考評、文電、會務、檔案、接待、財務、資產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機要、保密、文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建議、提案。負責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安全工作。
(二)教育工委組織部。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中小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幹部隊伍和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人才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任免工作以及因公出國、赴港澳台人員的政審和因私出國、赴港澳台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培訓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指導中小學校黨外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口支援、脫貧攻堅工作。
(三)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統戰、民族團結、宗教工作。指導中小學校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德育教育教學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宣傳工作幹部、思想政治課教師、心理諮詢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新聞發布及對外宣傳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計生等工作。負責市委教育工委及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教育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研究,負責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的有關工作。研究全市教育改革發展規劃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組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重大決策事項、規範性文件、所屬中小學校章程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及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負責教育史志編纂工作。指導校外課後服務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權責清單編製和調整工作。統籌協調所屬中小學校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民辦普通高中、民辦中等職業學校開設、撤銷、更名與調整以及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等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五)招生考試科。承擔南寧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南寧市招生考試院做好各級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組考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配合做好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組織保障工作。統籌指導全市各縣(區)制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招生政策並開展招生工作。做好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小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南寧市建成區高中招生錄取各項工作,指導各縣做好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指導所屬公辦幼兒園招生錄取工作。
(六)人事科(教師工作科)。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培訓、考核、獎懲、機構編製、人事調配、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職稱改革、人才評價等工作。制訂中小學教師培訓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教育系統教師表彰等工作。負責指導教師對外交流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七)計劃財務基建科。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各類學校的建設布局和總體規劃。承擔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撥付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所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內部審計、政府採購(部門集中採購)等工作。負責指導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工作。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機構對我市教育貸款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中小學校設置標準。承擔所屬單位基建管理的相關工作,檢查指導縣(區)學校基建工作。
(八)基礎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的統籌管理,指導全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組織實施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制訂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質量提升和科學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中小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負責基礎教育學歷學籍管理、高中畢業證書的驗印工作。指導中小學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執行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課程資源目錄、經自治區審定的地方教材和教輔資料。負責普通中小學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學校規範開展課後服務工作,配合做好校外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少數民族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推廣普通話。指導普通話師資培訓、普通話水平和漢字應用水平培訓和測試工作。指導全市各類學校開展語言文字活動。負責全市語言文字資源數據採集管理。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九)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負責中等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實施教學評估。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專業建設和辦學評估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和學歷學籍管理相關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實習實訓管理、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指導繼續教育工作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國際合作交流工作。負責社區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全市民辦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工作。
(十)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體育教育、衛生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的指導性意見和教學設施及專業、學科、課程教材建設標準。指導相關專業的師資培養、培訓工作。組織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教學交流活動。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中小學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軍事理論課教學、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及相關活動。負責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
(十一)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科。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穩定、信訪、政治保衛工作。負責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防範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網路信息安全監控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學校教師隊伍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擬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教育督導評估的標準、指標體系和方案,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對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組織對全市各級各類教育進行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科。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賓陽縣舉行“紅領巾相約中國夢”大型主題活動
10月11日,由南寧市青少年活動中心主辦的“紅領巾相約中國夢”建隊紀念日主題隊日暨“助苗成長”流動少年宮走進了賓陽縣中華鎮中心學校。賓陽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韋均來,南寧市青少年活動中心主任黃長志,團縣委和各鎮團委有關負責人、各鎮少先隊總輔導員及中華鎮中心學校全體師生參加活動。
韋均來在活動上要求,全縣要繼續共同做好少年兒童的工作,以實際行動增強少先隊員對少先隊組織的光榮感、歸屬感,用中國夢激發孩子們心中的理想夢、科學夢、創造夢、報國夢。
活動期間,南寧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演員與少先隊員代表一起進行了精彩的才藝、舞蹈、歌曲、全城有禮情景小品等演出和展示,並向該校贈送文體用品、《小夥伴幸福生活安全讀本》以及《全城有禮》宣傳光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