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70條詞條名為張紅的結果 展開
- 湖州師範學院醫學院執行院長
- 牡丹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黨組副書記
- 尊酷網創始人
- 華東師範大學國際關係與地區發展研究院講師
- 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主任醫師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 四川大學物理學院院長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 小熊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
- 南開大學文學院教授
- 天津市婦女聯合會副主席
- 山東省書法家
- 清華大學建設管理系教授
- 空軍總醫院主任醫師
- 南京工業大學能源學院院長、教授、博導
-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呼吸和危重症醫學科副主任、主任醫師
- 雲南省商務廳副廳長
- 山西大學教授
- 四川佰瑞德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
- 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
- 北京市特級教師
- 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
- 浙江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師
- 北京教育學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
- 體育明星
- 葛洲壩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中國工藝(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 中國科學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
- 濟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 保定市蓮池區婦幼保健院出納
- 武漢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巡視員
- 鄭州市惠濟區財政局原局長
- 四川師範大學副教授
- 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巡視員
-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 瀋陽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 黔南民族師範學院教師
- 江蘇省書法家
- 鄭州大學基礎醫學院碩士生導師
- 南京大學副教授
- 中學教師
- 中國科學院遙感與數字地球研究所研究員
-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碩士生導師
- 河南醫科大學副教授
- 濟南華夏醫院醫師
- 蘭州商學院副教授
- 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副主任醫師
- 解放軍三○三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
- 中國教育學會物理學會會員
- 中國內地作家
- 昭陽區紀委科員
- 瀘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總經濟師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督察內審司副司長
- 臨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 武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 瀋陽鳳凰婦科醫院專家
- 北京文藝台戲劇曲藝部主任
-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
- 鳳凰汽車總編輯
- 宿遷市衛生監督所副主任科員
- 漢中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處主任
- 玉雕界最美雕刻師
- 西南交通大學副教授
- 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
- 貴州民族學院副教授
- 歌手
- 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介入血管外科主任
- 北京市第六批五星級志願者
- 遵義醫學院麻醉學系教授
張紅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張紅,男,1982年4月生,湖南省耒陽市人,湖北省楚天學者。青年長江學者,中共黨員。
德國奧斯納布呂克大學法學博士(2010),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碩士(2006)、法學學士(200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10),教授、博導(2013)湖北省楚天學者(2011),青年長江學者。
現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民商法典研究所所長、中國信訪與社會穩定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私法研究》(CSSCI來源集刊)副主編。兼任葡萄牙普陀凱斯大學法學研究院助理研究員、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期刊研究會理事。湖北省第十二屆青年聯合會委員,湖北省武漢市第十二屆青年聯合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一、著作
2014年,《人格權各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年,《人格權總論》,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0年,《基本權利與私法》,法律出版社。
二、論文
《肖像權保護中的利益平衡》,《中國法學》2014年第1期。
《不表意自由與人格權保護——以賠禮道歉民事責任為中心》,《中國社會科學》2013年第7期。
《姓名變更規範研究》,《法學研究》2013年第3期。
《中國民法百年變遷》,《中國社會科學》2011年第6期。
《農徠地糾紛、涉農信訪與村民自治》,《中國法學》2011年第5期。
《死者生前人格上財產利益之保護》,《法學研究》2011年第2期。
三、項目
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損害賠償與債法現代化(13FFX008)。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後期資助項目:具體人格權的展開——概念形成、規範建構與實務運作(12JHQ002)。
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人格權權利範疇論(11FX003)。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第二屆“十大科研新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第二屆“南湖傑出青年法學學者”。
2011年,中國法學會第五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論文一等獎;
2011年,湖北省楚天學者;
2012年,湖北省武漢市第九屆十大傑出青年;
2013年,湖北省武漢市第十三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2013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13年,首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一等獎;
2016年4月,當選2015年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