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滁州市委批准,中共滁州市紀委、滁州市監委對滁州市農業農村局原副調研員黃祖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祖輝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黃祖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滁州市紀委常委會、滁州市監察委員會研究並報中共滁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祖輝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