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衛生局

磐安縣衛生局

磐安縣衛生局是磐安縣人民政府下屬的一個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政府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對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規劃、社區衛生服務規劃,通過行政手段調控衛生資源,實施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設備准入,實行衛生全行業管理。
2、全面履行衛生執法職能,依法承擔全縣傳染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勞動、環境、放射、化妝品、學校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及醫療機構、母嬰保健、血源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3、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面健康教育,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理全縣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
4、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與縣計劃生育局密切配合,根據各自職責,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5、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制訂全縣衛生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全縣醫療衛生改革、職業道德規劃、職稱評定等工作的實施意見,並抓好落實。
6、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紅十字會、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縣獻血領導小組等的日常工作。
7、管理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全縣衛生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全縣衛生系統的幹部、職工;做好全縣衛生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
8、抓好全縣衛生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
9、管理全縣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聯絡、交流和合作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衛生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聯繫、協調本局科室之間的工作和外部關係;負責局重要會議安排、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綜合;負責各級領導交辦事件的調研和督查;負責人大、政協議案、提案的交辦、聯繫上報工作;負責文電的收發、歸檔、保密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處理和使用印章;負責衛生系統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新聞報道;負責局機關車輛調度、來賓接待等後勤服務工作;指導全縣醫療衛生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醫療衛生單位機構編製、人才管理、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負責幹部的考核、調配、任免和獎懲事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公開招考錄用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醫政科
負責制訂區域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安全工作;負責組織相關醫學技術鑒定;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負責組織科研課題和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推廣工作;負責徵兵、招飛、招生等體檢醫務力量和自然災害、突發事故的醫療搶救、戰備醫療的組織工作;負責血源管理和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工作;負責衛生裝備的計劃制訂,准入需求的審查;負責對醫學會、護理協會等社會團體的管理、指導、聯繫工作;負責衛生行業醫院葯事管理;負責醫療機構醫療糾紛處理等各項工作;負責農民健康體檢衛技人員的組織和質量控制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共衛生科(增掛法制科牌子)
負責全縣公共衛生工作組織管理、協調、指導、考核督查等工作;
負責衛生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以及涉及公共衛生重大事件的處理;負責對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監督檢驗;負責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具體審核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制訂全縣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等的預防控制和免疫接種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對全縣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組織協調救災防病工作;負責社區責任醫生管理;負責農民健康體檢工作的組織牽頭及健康檔案的管理和利用等工作;組織婦幼保健機構及有關部門做好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保健等工作;配合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技??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許可科
負責衛生局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核和審批工作,包括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包括消毒產品)衛生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執業醫師、護士和鄉村醫生的執業資格認定和註冊工作,醫療機構執業資格准入和執業許可證審批,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資格准入的執業許可審批,醫療機構校驗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監督和報銷工作;負責對合作醫療定點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鄉鎮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合作醫療運行情況的公開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起草和修訂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干訓站
負責全縣衛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衛技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科教工作;負責衛技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工作;負責全縣晉陞職稱人員的繼續教育資料審核工作;負責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衛生系統會計核算中心
(增掛局規劃財務室牌子)
負責制訂衛生系統管理規範、財務制度;負責管理衛生事業經費,負責全縣公立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基建項目的論證、報批和實施指導,負責醫療儀器設備和藥品招標採購工作;負責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衛生裝備所需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能性的審核;負責對公立醫療機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負責醫保福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單位內部分配製度改革工作;參與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參與物價管理和監督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紅十字會(與醫政科合署辦公)
負責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管理備災救災物資;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開展衛生救護知識的宣傳普及;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負責無償獻血工作;開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開展捐獻遺體(器管)、造血幹細胞的宣傳發動工作;依法開展募捐活動,依法分配處置募捐款物;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愛衛辦(與公共衛生科合署辦公)
負責縣愛國衛生日常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單位評選活動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檢查考核;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普及衛生知識;負責除“四害”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負責社區共建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