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澤

李根澤

李根澤(朝鮮語:이근택,1865年—1919年),朝鮮王朝後期大臣,遠支宗室,朝鮮日據時期的貴族,“乙巳五賊”之一。初名李根(氵+鎔),光武五年(1901年)改名李根澤。本貫全州李氏,是朝鮮成宗之子景明君李忱的後裔,出生於朝鮮忠清道忠州。

生平


李根澤出身朝鮮王朝的遠支宗室,是朝鮮成宗之子景明君李忱的後裔,同治四年乙丑(1865年,朝鮮高宗二年)八月十一日(陽曆9月30日)出生於朝鮮忠清道忠州。
李根澤
李根澤
光緒八年(1882年,高宗十九年)六月,朝鮮爆發“壬午兵變”,國王高宗的王妃——閔妃逃出首都漢城(今韓國首爾),避難於忠州長湖院。李根澤趁機向閔妃獻上自己烹調的鮮魚,由此得到了閔妃的恩寵。到兵變平定、閔妃還宮后,李根澤便被提拔為官,擔任“南行宣傳官”,光緒十年(1884年,高宗二十一年)武科及第,並被賜予宅第。其後歷任端川府使、熙川郡守、吉州牧使、忠清道水軍節度使、全羅道水軍節度使、漢城府右尹、富平府使、兵曹參判、右副承旨等職。建陽元年(1896年)3月被任命為親衛隊三隊大隊長,當時朝鮮高宗在“俄館播遷”后一直居住在俄國公使館,李根澤與武將李彰烈、張允善、韓善會等合謀,試圖發動政變,“脅駕移御”,事泄后被捕,並於建陽二年(1897年)2月被流放到濟州島。同年10月高宗自稱皇帝,改國號為“大韓帝國”,並宣布大赦,李根澤也被放還。光武二年(1898年)11月重新被起用,出任漢城府判尹,期間正值獨立協會運動的高潮,李根澤站在高宗一方,堅決反對獨立協會,因 其鎮壓獨立協會有功而被擢升為警務使。次年6月“君寵稍衰”,外放為咸鏡北道觀察使。光武五年(1901年),李根澤從日本人手中購得閔妃的腰帶錦囊,並將其獻給高宗皇帝。高宗思念閔妃心切,再加上宦官姜錫鎬的助力,於是再度重用李根澤,任命他為警部協辦、陸軍參將,兼任憲兵司令官,其後又升為議政府贊政、警務使、軍部大臣,李根澤權勢大振,其兄李根澔、李根鎔、弟李根湘、李根洪五人並稱“五貴”。當時李根澤創設警衛院,自任總管,掌握了警察權,“專以構陷人民,奪取財產,私獻肥己為事”。
李根澤與姜錫鎬、李容翊等同為君王近側派人物,但他與另一寵臣李容翊不睦,李容翊時常在高宗面前說李根澤壞話,李根澤為了鞏固權勢,一方面投靠高宗寵妃嚴淳妃(後來的純獻皇貴妃嚴氏),並策劃了嚴妃升后運動,另一方面則以俄國為倚靠。光武八年(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后,日本控制了韓國,李根澤由於親俄而失去權勢,一度隱退鄉間。後來他被日本收買,開始投靠日本方面,搖身一變為親日派。光武九年(1905年)歷任主殿院卿、侍從武官長、農商工部大臣、法部大臣,獲得日本頒賜的勛一等旭日大綬章,同年9月任軍部大臣,11月17日贊成同日本簽訂《日韓保護協約》(又稱《乙巳條約》),使大韓帝國淪為日本保護國,因此他與其他四個同意締結條約的學部大臣李完用、外部大臣朴齊純、內部大臣李址鎔、農商工部大臣權重顯被韓國人民唾罵為“乙巳五賊”。李根澤家中有一婢女,在廚房中聽到李根澤述說他是如何贊成締結《乙巳保護條約》並為此感到慶幸時,怒斥李根澤后離去。光武十年(1906年)2月,有刺客闖入李根澤家,刺李根澤十餘刀,但李根澤卻沒死,百姓憤恨刺客沒有殺死李根澤,“時稱行刺者為鈍賊”。同年4月,獲得大韓帝國政府頒賜的勛一等太極章。
李根澤雖然極力諂媚日本殖民者伊藤博文等人,但由於他搜刮各道民脂民膏,“捧賂以百萬計”,使韓國統監伊藤博文對其十分厭惡;再加上他想在高宗皇帝和韓國統監府之間左右逢源,其兩面派手段被發現后觸怒了伊藤博文,在光武十年(1906年)11月將其從軍部大臣左遷為中樞院議長,其後又將他貶為宮內府特進官、中樞院顧問這樣的閑職,至此一度在大韓帝國政壇呼風喚雨的李根澤徹底失去權勢,淡出政界。隆熙四年(1910年)8月《日韓合併條約》簽訂,日本正式吞併朝鮮半島,李根澤因助日吞韓有功,被日本封為子爵,並於1910年10月出任朝鮮總督府中樞院顧問。大正八年(1919年,朝鮮純宗十二年)12月17日去世,享年五十五歲。

評價


李根澤先為親俄派,後為親日派,以善於弄權和搜刮著稱於世。日本人評價他“長身秀骨,眼光炯炯,又非常有權略,佔據漢城政界中第一等”。同時他的賣國也遭到韓國人的痛罵,被列為“乙巳五賊”,黃玹稱“根澤於五賊,尤稱狡惡,與長谷川好道結兄弟,托伊藤博文為義子,薙髮洋裝,穿倭鞋,坐倭車,倭兵護以出入”,鄭喬亦對李根澤給予這樣的評價:“李根澤性本凶狡,得寵幸於帝,其弟根澔、根洪、根湘等皆為顯官。前以警衛院總管毒手淫刑,剝奪全國人民財產,冤死者甚多,又取偵探費三十萬元於日本人,凡宮中府中之秘密事項,無不傳報。以是初以俄黨見斥於日本人,復為軍部大臣,其威勢復熾。”李根澤與婢女的故事廣為流傳,使李根澤賣國求榮的形象與婢女的正氣形成鮮明對照。
到了現代,李根澤由於其親日賣國行徑而遭到清算。在2002年韓國發表的親日派708人名單和2008年民族問題研究所發表的“親日人名辭典收錄預定者名單”中,李根澤與其弟李根湘都榜上有名。韓國政府方面也將他定性為“親日反民族行為者”,2006年大韓民國親日反民族行為真相糾明委員會發表的“親日反民族行為106人名單”將李根澤列入其中。2007年大韓民國親日反民族行為者財產調查委員會依據《親日反民族行為者財產歸屬特別法》,決定將李根澤兄弟留下的財產全部沒收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