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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
四川富豪、黑社會頭目
劉漢(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男,四川廣漢人。
1997年成立四川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海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
2015年2月9日,劉漢被執行死刑。
大事件
1965
出生
1965年出生於四川廣漢。
1994
在鋼材期貨市場一戰成功
1994年在鋼材期貨市場一戰成功,斬獲近億元,從此完成原始積累,躋身億元富豪之列。
1997-03
在綿陽成立漢龍集團
1997年3月在綿陽成立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先後承建綿陽市迎賓大道公路、綿陽市“漢龍大橋”建設等項目。
2015-02-09
被執行死刑
2015年2月9日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劉漢被執行死刑。
1965年10月25日,出生於四川省廣漢市。
1990年~1991年,任廣漢特油供應站副經理、經理。
1994年,在鋼材期貨市場一戰成功。
1997年3月,劉漢在綿陽成立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註冊資本 9998 萬元,法人代表為蒲萬昌,劉漢隱身幕後。
2013年3月20日,因涉嫌窩藏、包庇等罪名,在北京被警方控制。
2014年1月15日,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2014年2月20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檢察院依法向咸寧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5年1月,鑒於劉漢已被判刑,昆明市人民政府作出決定,撤銷劉漢“昆明市榮譽市民”稱號。
2015年2月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劉漢被執行死刑。
2017年2月28日,劉漢或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45戶企業相關股權將被打包處置。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告,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司法拍賣網路平台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
劉漢控制的核心企業為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是一家廣泛涉足清潔能源、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高科技環保產業和跨國投資等領域的大型民營企業。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海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劉漢行事雖一貫神秘低調,但在川蜀資本界早為人熟知。
媒體僅在一次金路集團股東大會上親見其人。不僅如此,即使漢龍集團中層以下員工,亦鮮有機會接觸劉漢。2013年2月7日,漢龍舉行“2012年度工作總結暨先進表彰大會”及“漢龍集團2013新春年會”,出席人員有集團董事長張克宇等集團高層、總部全體幹部員工及成員企業經營班子等300餘人。通篇信息未有劉漢隻言片語。
劉漢最為國人熟知的事情,則是漢龍集團捐資修建的“劉漢希望小學”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屹立不倒,被譽為“史上最牛希望小學”。
1997年,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於四川省綿陽市,先後承建綿陽市迎賓大道公路、綿陽市“漢龍大橋”建設等項目。
2000年起,集團先後投資開發天龍湖水電站、金龍潭水電站、毛爾蓋河流域電站和武都電站等,總裝機容量110萬千瓦,開創了四川省民營企業涉足國家大中型水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先河。
2001年,集團投資開發四姑娘山風景區,開創了四川省民營企業投資國家級旅遊風景區開發項目建設的先河。
2006年,集團投資開發四川綿陽至遂寧高速公路項目,該項目是交通部“十一五”公路交通重點建設項目,是四川省和綿陽市的交通重點工程項目,開創了四川省民營企業以BOT投資模式參與高速公路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先河。
2007年,集團投資創立四川中漢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進入太陽能聚光光伏發電裝備製造產業,建立了國內首個聚光光伏產業園區。
2008年,集團投資成立漢龍萊科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通過與國內外頂級環保專家合作,引進世界最先進水污染治理技術,在四川、湖南、湖北和雲南等地開展了的湖泊水體修復工作。
2009年起,集團進軍國際鉬礦市場,先後收購澳大利亞鉬礦有限公司和美國通用鉬業公司,成就了當時中國民企在澳洲最大收購項目,並使得集團擁有的鉬礦資源量成為世界第一。
2010年,集團進軍國際鈾礦市場,完成了對非洲納米比亞境內Marenica公司鈾礦項目的收購,成就了中國民企首次進軍鈾礦市場。
2012年,集團進軍國際鐵礦市場,完成了對非洲喀麥隆境內的Sundance公司戰略收購,為國家搶佔了世界第三大未開發的鐵礦石產區,集團自身也向繼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之後的全球第四大鐵礦石供應商穩步前進。
劉漢及其控制的漢龍集團在境內財經界鮮有熟識,但在國際礦產市場卻享有盛名。
2003年,登上胡潤百富榜。
2008年,因地震捐款超5000萬元全國知名。
2008年4月23日,“2008胡潤慈善榜”子榜單“川渝慈善家”發布,43 歲的劉漢以 1.27 億元捐贈成為最慷慨、最年輕的慈善家。
在“2009胡潤慈善榜”中,劉漢以2.09億元的捐款額位列榜單第16位。
2013年財富中國富豪榜以160億排名第32名。
接受調查
劉漢事發澳門賭博,已被警方控制,其妻子、前妻、部分成員皆被帶走接受調查,甚至連四川家中的保姆亦 在調查之列。
劉漢
潛逃多年的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殺人犯劉勇(男,43歲,四川廣漢人)於2013年3月被公安機關抓獲。其兄劉漢涉嫌窩藏、包庇等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2014年1月15日下午的政協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免去劉漢政協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決定撤銷張忠元省政協委員資格,並免去政協四川省第十一屆委員會文體醫衛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2013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偵辦。辦理該案的公安民警輾轉四川、北京、廣東等10餘個省市,行程數十萬公里,全力偵破此案,追繳軍用手榴彈3枚、各類槍支20支、子彈677發、鋼珠彈2163發,依法扣押、查封、凍結劉漢等人及漢龍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名下的巨額資產,掌握了大量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犯罪和指使殺人等主要犯罪證據。
劉漢
檢方指控,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等36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及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殺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傷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還千方百計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保護,鞏固和擴張其社會影響力。
檢方指控,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併罰。
劉漢
2014年4月23日,金路集團發布財報顯示,漢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路集團的1256萬股股票處於“凍結”狀態。而在2013年財報中,其中的1100萬股“質押”給恆豐銀行成都分行,剩餘股票處於可流通狀態。
劉漢的漢龍集團曾向滇池保護基金會捐資1.2億元。2009年4月28日,昆明市授予劉漢昆明市“榮譽市民”稱號。
2015年1月,鑒於劉漢因犯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已被判刑,昆明市人民政府作出決定,撤銷劉漢“昆明市榮譽市民”稱號。
2014年3月31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件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2014年4月2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分庭審理劉漢、劉維案。在庭審過程中,劉漢對於公訴人出示的證據表示質疑,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涉案的衝鋒槍、“六四”式手槍、小口徑手槍、勃朗寧手槍等17支槍械,制式子彈、鋼珠彈2000餘發,手榴彈等物證。在庭審中,劉漢還當庭直指檢方的關鍵證人孫曉東為“黑社會”,稱其被指控 的多宗殺人、傷害等罪行實為孫曉東所為。
2014年4月5日起,劉漢涉黑案休庭三天。2014年4月8日繼續在咸寧中院、咸安區法院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在法律面前,無論劉漢如何狡辯,都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2014年5月19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定於2014年5月23日上午9時在該院第一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對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袁紹林、文香灼、張偉、曾建軍、黃謀、劉崗、曠小坪、鍾昌華、桓立柱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被決定執行死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一定數額罰金。
被告人孫華君、繆軍、陳力銘、曾建、詹軍、李波、曠曉燕、鄭旭、仇德峰、李君國、肖永紅、孫長兵、王萬洪、閔傑、車大勇、王雷、劉光輝、劉小平、劉淼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被決定執行或判處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並處一定數額罰金或沒收個人部分財產;
被告人劉學軍、劉忠偉、呂斌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分別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三年、十一年,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被告單位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
法院共判處5人死刑、5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人無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后,截止到2014年6月3日,劉漢、劉維等七案上訴期滿,劉漢、劉維、唐先兵、田先偉、張東華、劉小平等二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情況
2014年7月14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
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對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法院複核。
2014年4月14日、15日,在連續兩日的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所指控劉漢串通投標、非法經營、開設賭場等罪名進行調查和舉證質證。為了證明自己不會為金錢去做違法犯罪的事,劉漢在庭上多次陳述,還為自己以前在賭場一擲萬金、糟蹋金錢的行為表示後悔,情緒激動,幾度落淚。
2014年4月16日,在劉漢等10人案的庭審中,法庭就被告人劉漢、劉小平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應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申請,經法庭許可,另案犯罪嫌疑人楊某、另案被告人劉維先後到庭接受調查。法庭上劉漢一度情緒失控落淚。
2015年2月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劉漢被執行死刑。
組織命案
上世紀90年代初,劉漢帶領劉維在廣漢開設賭博遊戲機廳起家,網羅一批“超哥”(四川方言,指混社會的人)。1993年,劉氏兄弟公然撕毀法院封條、持槍妨害公務,由此惡名遠揚。同年底,劉漢用不正當手段獲取一筆貸款,與孫某(另案處理)等人做生意,完成了原始積累。
在1997年3月,劉漢在綿陽成立四川漢龍集團公司后,安排孫某以設立保安部為名招募一批人,建成一支打手隊伍;授意劉維網羅一批“小弟”,購置大量槍支彈藥,在廣漢建成一支“地下武裝”。這兩支隊伍的武力之強大,令人聞之變色:2013年該組織被一網打盡時,僅公安機關追繳的就有軍用手榴彈3枚,國產五六式衝鋒槍、美製勃朗寧手槍等槍支20支,子彈677發、鋼珠彈2163發,以及管制刀具100餘把。
1998年,劉漢的公司在綿陽市遊仙區小島村開發房地產,因拆遷補償問題與村民發生激烈衝突。為此,公司保安唐先兵等人將帶頭的村民熊偉亂刀捅死。此案一出,村民噤若寒蟬,房地產開發順利推進。就在熊偉被殺5天後,在廣漢,為了壟斷賭博遊戲機市場,劉維派“小弟”曾建軍等人將競爭對手、另一“超哥”周政當街槍殺。殺害周政后,劉氏兄弟在廣漢的賭博遊戲機、高利貸市場一家獨大,後來陸續控制了廣漢及周邊縣市的采砂、建築、建材市場;殺害熊偉、周政后,劉漢在綿陽的房地產開發從此沒了阻力。此後,劉漢又拿下綿陽機場、綿陽“漢龍大橋”等優質項目,並以遠低於市場的價格收購豐谷酒業。
1999年2月,綿陽另一黑道人物“大叫花”王永成揚言要炸漢龍集團。10多天後,王永成被劉漢手下孫華君派人槍殺。
2000年,劉漢將漢龍集團總部從綿陽遷往成都,勢力範圍進一步擴張。漢龍集團所向披靡,只要是劉漢出面,幾乎沒有拿不下來的項目;只要是該組織插手的工程和項目,其他參與者自會主動退出。
2000年9月,僅懷疑老街坊梁世齊私吞3萬元養狗費,劉維指使手下將其殺害。
2002年5月,劉漢的保鏢仇德峰、桓立柱等人在成都一娛樂城無故生事,召集多人猖狂毆打無辜群眾,致1死多傷。
一系列命案中,只有仇德峰被輕判四年,其他兇手逍遙法外。依靠肆無忌憚的血腥打殺,劉漢黑社會組織在廣漢、綿陽等地迅速確立了“江湖老大”地位。
專案組偵查獲取的大量證據表明,在長達10多年裡,劉漢黑社會組織涉嫌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數十起,造成9人死亡,9名被害人中有5人是遭槍殺身亡。
非法獲利
經濟實力加速擴張的背後是更多的黑幕。大量證據顯示,劉漢安排孫某、劉小平(劉漢之姐)等人通過放高利貸、操縱股市、違規併購,從高利潤的房地產、礦產、電力、證券等領域斂財數以億計。
劉漢等人掌控的全資、控股、參股公司多達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以漢龍高新、廣漢佳德、凱達實業、四川平原、豐谷酒業等公司為貸款融資平台,騙取貸款46億元人民幣;入股境外賭博公司,組織邀約境內居民前往澳門參賭,以“洗碼”方式非法獲利2.3億元港幣。
專案組偵查表明,截至落網前,劉漢黑社會組織已坐擁資產近400億元,購置車輛數百輛,其中不乏勞斯萊斯、賓利、法拉利等大量頂級豪車。
買通官員
本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訴的,還有當地3名政法幹部:原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學軍、原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處長呂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忠偉。
據劉維供述,除了送金錢財物,他幾乎每周都會和這三人在自家的會所里聚會,一起尋歡作樂,甚至吸食毒品。
由於這種特殊的關係,劉學軍以隱匿、銷毀案卷材料為條件,請劉漢幫助其升遷,發生命案后多次通風報信;劉忠偉、呂斌為劉維提供槍支配件和子彈。
為尋求更大的保護傘,劉漢不僅大肆結交官員,還利用自己的妻子結交官員夫人,從而接近官員。
2014年8月7日,十八大以來判處的“性質最為嚴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劉漢團伙,等到了白紙黑字的二審判決。至此,這起從案發到案件一審,再到此次的二審均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涉黑案件,在法槌聲中落下帷幕。而劉漢等人的黑色人生,也就此畫上句點。
此前,劉漢廣為流傳的一句話,是他自誇的“劉漢從來都是贏家,劉漢從不失手”。如果說這反映了他極度膨脹的“黑老大”心態的話,那麼公正的法律再次證明,任何人都不可能是超越法治的“贏家”;無論多麼隱蔽和龐大的黑惡勢力,在正義面前必然“失手”,遭到懲罰。人民法院的判決,體現了對公平正義的捍衛,表明了黨和國家推進依法治國的堅定決心。
回顧劉漢案從一審到二審的整個過程,法庭審理始終平和、理性,依法有序進行。此次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為二審法院,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是對被告人上訴權利的尊重,也體現了對法定程序的遵循和對司法公開的追求。在二審的庭審過程中,法庭重點圍繞上訴人提出異議的事實、證據進行了法庭調查,證人也就有關案件事實出庭作證;上訴人及其辯護人充分地進行了舉證、質證、發表辯護意見,上訴人進行了最後陳述。整體彰顯了程序和實體並重的司法理念和法治精神。
黑惡勢力的存在,極大地危害著百姓的安居樂業,也對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市場秩序造成了衝擊。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發展的基本前提。黑惡勢力猖獗,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就得不到保障,安定的生活環境就無法形成。劉漢案同時提醒我們,涉黑犯罪的形式也在不斷發生變化,一些黑惡勢力不僅僅通過打打殺殺,還通過各種經濟的、商業的外衣掩飾非法行徑,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腐蝕著健康的社會肌體和市場秩序,成為社會運行中隱蔽的毒瘤。立法、司法等活動要通過對各種黑惡勢力的依法、持續打擊,不斷適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訴求,同時在這一過程中使自身得以發展和完善,從而形成“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震懾力量。
在通往法治中國的道路上,正義從未缺席。劉漢等人的伏法,再次表明社會主義中國決不允許有法外之地。正如法諺所說,劍是正義的僕人,無論黑惡勢力的氣焰多麼囂張,勢力多麼龐大,只要損害了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正義之劍必會將其剪除。法治中國不容黑惡橫行,這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回應人民呼聲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人民時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