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有效期
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
投標有效期是指為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在開標后完成評標、定標、合同簽訂等工作而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在一定時間內保持有效的期限。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為要約人的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屬於要約。要約通過開標生效后,投標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為受要約人的招標人作出承諾,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拒絕。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投標人必須對自己提交的投標文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規範》五規,確投標效注題:
、招標件載投標效。即招標必須招標件,規投標承諾限。藥品市瞬息,招標承諾遲遲,極增投標營險。集招標採購試階段,招標標、五甚標況普遍。維護投標益,必須求招標招標件載投標效。
二、投標效提交投標件截止計算,般宜超。般況,集招標採購項投標效需。招標采較熟商務式,完評標、標、標投標簽訂藥品購銷合同並無什麼困難。《工作規範》把投標有效期規定為一般不宜超過90日,是因為採用手工操作方式進行綜合評價,完成評標、定標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時間較多。再加上不可預見的各種事項的影響,將投標有效期規定為一般不宜超過90日是有必要的。
三、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因不可抗力需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工作規範》作出這一規定,是因為《工作規範》第五十四條規定招標人和投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藥品購銷合同。如果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或者組織召開藥品購銷合同簽訂大會,把所有招標人和投標人集中起來簽訂藥品購銷合同,使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所需要的時間大大縮短。
招標人雖不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評標和定標,但只要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完成藥品購銷合同的簽訂,就無須延長投標有效期,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何法律責任。延長投標有效期極有可能給投標人造成損失,需要招標人給予補償。所以,招標人對是否延長投標有效期應當十分慎重。儘管不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評標和定標,如果能夠合理利用時間,趕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標人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招標人不一定必須延長投標有效期。
我國《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這是我國的法規對“投標有效期”作用的闡釋。人民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教授蘇俊認為“投標有效期”的作用不僅如此:“它一方面起到了約束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不能隨意更改和撤回投標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促使招標方加快評標、定標和簽約過程,從而保證投標人的投標不至於由於招標方無限期拖延而增加投標人的風險。因為投標人的報價考慮了一定時期內的物價波動風險,一旦超過投標人考慮的時間段,風險將大大增大。”看來,“投標有效期”對招標人和投標人雙方都起到了保護和約束的雙重作用。
“投標有效期”一般定在多少天比較合適呢?某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介紹,既然“投標有效期”是從投標截止日期開始計算,而開標、定標所需時間基本相同,確定“投標有效期”的關鍵就是評標時間的計算了。據悉,根據招標項目的性質、規模、評標難易程度等諸多因素的不同,評標時間也有所不同。重要的設備和材料評標的時間約15~30天;中小型工程評標時間約15~30天;大中型工程評標時間約20~60天。某業內專家總結說:“每個行業領域的投標有效期都不一樣,而且和地域也有一定的關係。因此,‘投標有效期’到底怎麼確定,要根據具體的項目特點、採購代理機構的實際以及地域認真分析,全面權衡,最終確定。”據了解,通用的期限一般為90~120天。
一旦發生了特殊情況,導致評標工作無法在事先約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完成,應該如何處理?“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如是規定。
案例一,某項目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投標有效期為60天,而有投標人在其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為30天,該投標文件自然被作廢標處理,因為投標人數總共只有3個,導致該項目有效標不足3家而使本次招標失敗。
案例二,某項目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投標有效期為90天,另外還規定合格投標人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是:投標人必須通過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而在該項目中有2個投標人提供的證書在評標時已過有效期(在投標時尚在有效期內)。因為投標人總共只有4個,故該項目又招標失敗了。
對案例一應該沒什麼歧義,專家一致認為,既然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投標有效期為60天,而投標人只承諾30天,作廢標處理是沒有問題的,雖然該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做得最好(方案好、價格優),但只能按規定辦。
問題是對案例二,專家中產生兩種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雖然評標時證書已過有效期,但其投標時在有效期內,而且證書的更換是有時間周期,會產生一個真空期,故應認可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對此,其中一位專家還根據他的切身體會來加以說明:他所在單位是一個政府職能部門,也發某種認證證書,他們的做法是在證書有效期到期日才開始受理換證、複審手續,而複審、制證均有一個時間周期,所以產生真空期是肯定的。
關於投標有效期問題,2003年7部委頒發的《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7號令)第28條規定,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並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投標有效期從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雖然該條文沒有明確投標文件中相關證書的有效期應在投標有效期內均保持有效,但從文字描述上還是可以這樣理解的。既然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有效期內均保持有效,當然對其各種證明文件也應在有效期內。而《建設工程招標文件示範文本》對投標有效期給出了這樣的表述:投標有效期為投標截止日期起至中標通知書籤發日期止。在此期限內,所有投標文件均保持有效。雖然筆者認為有效期計算應為“投標截止日起至合同簽定日止”,不認可“投標有效期為投標截止日期起至中標通知書籤發日期止”的描述,但筆者認為其後半句話講得非常明白——“在此期限內,所有投標文件均保持有效”。
因此,各投標人在投標時務必注意以下兩點:一是看清招標公告中關於合格投標人的條件,因為此要求是本項目的必要條件,要參與投標必須全部滿足;二是在製作投標文件時必須仔細核對所有要求,並將所需材料裝訂在投標文件中,並且保證所有證書有效期均在投標有效期內,否則造成投標被否決,浪費招投標各方的資源。
投標有效期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9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8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6條均規定,在原投標有效期結束之前,招標人可以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收回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40條、《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56條、《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47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6條規定,招標項目的評標和定標活動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則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