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登記

平行登記

平行登記,是指對所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一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另一方面記入所轄明細分類賬戶的方法。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平行登記的要點如下:

(1)方向相同。在總分類賬戶及其所轄的明細分類賬戶中登記同一項經濟業務時,方向通常相同。即在總分類賬戶中記入借方,在其所轄的明細分類賬戶中也應記入借方;在總分類賬戶中記入貸方,在其所轄的明細分類賬戶中一般也應記入貸方。

(2)期間一致。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總分類賬戶和所轄明細分類賬戶的具體時間可以有先後,但應在同一個會計期間記入總分類賬戶和所轄明細分類賬戶。

(3)金額相等。記入總分類賬戶的金額必須與記入其所轄的一個或幾個明細分類賬戶的金額合計數相等。

定義解釋


總分類賬戶是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綜合,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起統馭作用。明細分類賬戶是有關總分類賬戶的補充,對有關總分類賬戶起著詳細說明的作用。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登記的會計憑證依據相同,核算內容相同,兩者結合起來既總括又詳細地反映同一事物。因此,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必須平行登記。

登記方法


⒈依據相同,登記總分類賬與明細分類賬都要以相關的會計憑證為依據;
⒉同期登記,對於所發生的一筆經濟業務,根據有關會計憑證來進全面的分析,登記總分類賬戶的同時,還要在同一會計期間記入總分類賬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
⒊同向登記,把有關會計科目的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以相同方向進行登記,也就是說計入總分類賬借方的同時,也要計入明細分類賬會計科目的借方,如果是計貸方,同樣要分別計入貸方;
⒋等額登記,在登記金額時,總分類賬的金額要與明細分類賬的金額相等。

計算公式


⒈總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合計
⑴總分類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
⑵總分類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⒉總分類賬戶期初餘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期初餘額合計
⒊總分類賬戶期末餘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期末餘額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