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詠雁詩

初唐韋承慶詩作

《南中詠雁詩》是出自唐朝的一首五言絕句詩詞,作者是韋承慶。此詩通篇用敘述的筆調,語言直白、通俗,如話家常。短短二十字中,運用對比手法,把作者那深切的貶謫之痛,完滿地表現了出來,自具動人的力量。

作品賞析


首二句“萬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飛”,意思是:春暖花開,群雁北歸,而自己卻要跨越千山萬水,遠赴萬里之遙到那險惡濕熱的南方瘴癘之地,春雁都能回到自己的樂園,我卻身不由己,淪落偏僻的異地。首兩句,由雁及人,在人雁對比中,那種人不如雁的感慨深蓄其中。
末二句,“未知何歲月,得與爾同歸”,緊扣歸雁,進一層抒發內心的悲憤與痛悔。雁在北方安家落戶,因此,古人稱北飛的雁為歸雁。詩人此時身處南地,凝望那陣陣北歸的群雁,思鄉之情油然而生:不知什麼時候,我才能和你們這些自由的大雁同返家園?古時北方人不適應南方的濕熱氣候,被貶謫南地的人往往凶多吉少,加之路途遙遠艱辛,更是生死難料。詩人那絕望、負罪的悔恨,都交織在這末二句上了。
這首詩情真意切,出語自然。詩人通過描寫在貶謫途中看到的春雁北歸,寄託和抒發自己的思鄉之苦和失足之恨。使一個在漫漫謫遷之旅中駐足長嘆、仰天北望的旅人形象躍然紙上,末二句自然、真摯,脫口而出,毫無矯揉裝束之態,沈德潛評云:“斷句以自然為宗,此種最是難的。”

創作背景


這首《南中詠雁》,《全唐詩》一作於季子詩,題為《南行別弟》,但《文苑英華》作韋承慶詩,且詩中所寫與別弟事無涉,故此詩著作權當歸韋承慶。唐中宗神龍初年,韋承慶在核審張易之弟張昌宗罪行的過程中,“失實,配流嶺表。”詩當作於被貶途中。

作者簡介


韋承慶(639—705)字延休,唐代河內郡陽武縣(今河南原陽)人,唐朝宰相,納言韋思謙之子。性謹畏,事繼母篤孝。第進士。累遷至鳳閣舍人,在朝屢進讜言。轉天官侍郎,凡三掌選,銓授平允。長安中,(公元703年左右)拜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張易之誅,承慶以素附離,流嶺表。歲余,以秘書員外少監召,兼修國史,封扶陽縣子。遷黃門郎,未拜卒,謚曰溫。承慶著有文集六十卷,《兩唐書志》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