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甘谷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
甘谷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製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擬訂全縣機構編製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鞍體機關的機構編製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直各部門、各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全縣黨政群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協調縣直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劃分;指導、協調全縣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製管理工作。
(三)負責領導職數和人員結構管理工作;審核全縣黨政群機關以及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群眾團體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總額、人員結構比例和領導職數,審核縣政府及縣級機關,派駐外地辦事處的機構、編製。
(四)審核和審批全縣鄉鎮及縣直各部門內設機構和人員調整。
(五)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和調整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審核和調整鄉鎮和縣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結構比例、領導職數及經費開支渠遣;指導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製管理。
(七)負責機構編製管理、行政管理體制政策、機構改革的理論研究、信息收集工作;負責全縣機構編製的統計匯總上報。
(八)負責擬訂全縣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編製與經費預算相結合管理及空編補員管理的辦法和措施;負責縣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製與經費預算結合及空編補員的管理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縣編委及市編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條例和規章,負責全縣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的受理、審核、認定、頒證、公告工作;負責已註冊事業單位的年檢工作;監管已登事業單位證書的管理使用及事業單位履行職責任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事業單位登記檔案的信息庫的建立與管理;指導、協調、檢查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