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1)、委託方委託被委託方辦理的報關業務中包含報關單錄入業務的,此欄填寫進\出口貨物提單或運單的編號。應輸入提單或運單的編號,提運單號必須與艙單系統錄入的提運單號完全一致(包括數碼、英文大小寫、符號、空格等)。一份報關單隻答應輸入一個提運單號,如遇一票貨物對應多個提運單,則分單填報。
江海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但不涉及
轉關運輸的,此欄必填。
2)、委託方委託被委託方辦理的報關業務中包含報關單審核申報和申報業務中的一項或兩項的,或汽車運輸、
郵政運輸、無實際進\出口境的,或委託方委託被委託方辦理的報關業務是轉關運輸
提前申報的,本欄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