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科學技術局

寶應縣科學技術局

7、 8、 9、

目錄

正文


3、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及有關科技基金等費用。
4、負責全縣農村科技管理,指導各類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各鎮(場)農業科技創新,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的引進、示範、推廣、產業化工作。
5、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和以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縣國家、省、揚州市級高新技術重點產品;負責攻關計劃、火炬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科技開發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科技園區的科技工作;負責揚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與產品的組織申報工作。
6、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統計、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推進技術股份化工作;促進科技諮詢、指標、評估、金融投資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7、負責全縣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產學研合作工作;參與全縣科技人才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良好成長環境的相關政策建議。
8、加強知識產權的開發,推進技術股份化工作。負責全縣專利工作;負責有關專利知識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專利管理、專利糾紛調處和專利執法工作。
9、負責牽頭全縣的科學普及工作,制訂計劃,部署工作,督促檢查,實行政策引導。
10、指導協調全縣各鎮、各有關部門、各有關企業的科技工作,負責科技條線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